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3-04-20 17:52:19※ [本文转录自 L_HappyLivin 看板 #1HScKOjQ ]
作者: jobli (老鼠扛刀,满街找猫) 看板: L_HappyLivin
标题: [公告] 版连署无效
时间: Sat Apr 20 17:51:16 2013
依群组长指导,本次罢免案无效,且不得于一年内提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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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标题 关于 heartsilent 的罢免连署案
时间 Sat Apr 20 17:45: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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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群组的观点,这完全是件程序错误的连署案。
一、小组长 jobli 仍未对申诉案件作出定案判决。另申诉附件亦未臻完备。
二、发起人 heartsilent 并非在组务定案后一个礼拜内提出罢免连署案申请。
三、发起人 heartsilent 并未于连署发起一个小时内转录通知组务板和看板。
四、发起人 heartsilent 未符合发起人资格 (登入300且发表200)。
应予裁定程序无效,发起人一年内不得再发起连署。
如需罢免连署,则需由他人提出申诉,且依程序提出。
作者:
usntin (UU)
2013-04-20 17:53:00意思是其它人还可以提出就是?
作者:
edar123 (~静~)
2013-04-20 17:54:00@@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3-04-20 17:55:00要符合资格和程序 不过提罢免并不容易 所以还是新增比较实际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3-04-20 17:56:00新增只要板上想增就增 罢免有层层更上级的关卡要过 难易有差
作者:
usntin (UU)
2013-04-20 17:57:00新增有办法互相制衡吗?如果两个版主意见不和或一意孤行怎办
不然就选3个 就不会发生两个意见不同要听谁的状况反正在很早之前本来就三个...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3-04-20 18:01:00我认同三个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3-04-20 18:07:00我不认同现板主以"现在不适合"否决新增提议 大不了投票表决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3-04-20 18:08:00希望板主至少能让板众决定 需不需要更多板主来处理板务至于新选的板主适不适任 就是所有投票者的责任了 不能怪板主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3-04-20 20:09:00有必要搞这个吗?版主又不是摆烂不做事。
作者: Alisa025 (肉圆肉圆脸圆圆) 2013-04-20 20:14:00
才一阵子没来看 又再乱... (摊手
作者:
ePaper ( ̄ ﹁ ̄)
2013-04-20 20:37:00以此版的人气来看 增加版主的确是有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