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hantom23 水桶一个月

楼主: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2012-09-12 15:56:38
经来信检举
文章代码#1GIREFz7
文中推文如下
→ phantom23:这事情告诉我们 做人不要太犯贱 因为有的人会记仇的 09/09 09:17
→ phantom23:而且我有两次水桶都是因为某个烂人进去蹲的 我当然要对 09/09 09:18
→ phantom23:他"多多关照"了 这就是他很爱问的因果循环阿 09/09 09:19
→ phantom23:礼尚往来一下而已XD(茶) 09/09 09:19
根据板规
2.2 人身攻击
针对性的谩骂或广义人身攻击 (视为引战,水桶一个月)
处以水桶一个月
已上公告。
作者: dt0312 (在蔚蓝之中翱翔)   2012-09-12 16:25:00
是"以"上吧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6:32:00
金衰~罚得比X还重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6:38:00
不意外吧,从头到尾就他狂对人不对事疯狂攻击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6:46:00
所以你也认同X不得理也不饶人,咄咄逼人的态度是正确的?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7:01:00
要来二分法了吗?
作者: yahiko (土鸡魂)   2012-09-12 17:03:00
为什么不认同甲就是支持乙.....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7:07:00
可能他觉得某X跟某P一定要选一边挺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7:12:00
其实我不知该不该说 这两位每次都是骂完被桶 桶回来继续...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17:12:00
可能是他知道楼上本来就挺X到底我说shamanlin
作者: katy80254 (黄小玲)   2012-09-12 17:12:00
X不也受处罚了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7:13:00
我不晓得别版有没有这种吉祥物 但我个人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7:16:00
但是至少就我记忆所即,P大一开始是安安静静发他的佛牌文后来推文人多了,X大就一再在P大的文章里,不断掉书袋,不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7:18:00
断暗指"神棍",才会战起来的,后来K大的东港七王爷文也是如此,K大分享神事蹟,也是一样,又从拜拜铺张浪费说起,说到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7:19:00
后面又是一样暗指神棍.不好意思,在公告底下说出心声,拍势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2 17:20:00
不小心断了i大推文 我深深觉得K大能耐心回复X大的铺张浪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2 17:21:00
费等文 相当了不起...而且后来有些文都在战逻辑差 这也很怪 好像大家都要修逻辑学才能发经验文 草民非民的感觉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7:26:00
我懂(笑) 他确实有时候会把马模搞得像他个版 只能说还是希望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7:27:00
e1q3z9c7也是很爱疯狂二分法的人之一,质疑版规有问题就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7:27:00
他对这些分享者不要出太重的手 还是要注重人家分享的"心意"
作者: air0616 (timeless)   2012-09-12 17:31:00
纯嘘 狭隘二分法视界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锅。)   2012-09-12 17:34:00
二分法...要不得 尽量对事不对人好吗?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2-09-12 17:35:00
看不出哪里人身攻击 现在说话惹人不开心就算人身攻击了阿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17:36:00
就算有其他分法 亲卫队始终都是存在的
作者: cys (感情线上)   2012-09-12 17:38:00
还在亲卫队..= = 就算有其他分法 我还是想二分法? (帮翻译)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7:40:00
这算人身攻击啊,"烂人""犯贱"字眼都出了,且有针对性上面那个就有点疑问,针对性没有那么强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锅。)   2012-09-12 17:42:00
讲到亲卫队 只想到这个 http://0rz.tw/dA0dX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2 17:43:00
与其说对事对人 不如说如果没有场场参战观战 其实就是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2-09-12 17:43:00
我晕...大家可不可以对彼此视而不见几天啊 让事情落幕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2 17:44:00
个案而言 然后下次如果又观到战的话就会想 oh~again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2-09-12 17:53:00
SH喔 也不用说是不是亲卫队啦 从之前就一直帮XIMIX讲话 是不是 自己心里最清楚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12 18:00:00
当初X也是发了一篇来质疑softish大啊 S大后来走了后 X还追到[人家无名去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05:00
疯狂二分法的开始一个个冒出来了,有什么创伤吗?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06:00
我知道现在看到唬烂文可以质疑你们很难过啦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17:00
讲明白点好了,我跟X有没有关连,这几个人不会自己去翻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18:00
翻我跟X的所有文章,很简单就能做个基本的验证,但你们有吗? 没有,就凭无敌二分法,说你是亲卫队就亲卫队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19:00
没有跟着大声喊好一起嘘就是亲卫队、就是分身、被洗脑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20:00
抱着这种逻辑思维,难怪这几个人会疯狂赞成2.5这种版规因为都是“我说是就是”啊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21:00
X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他之前怎样我才不在乎,但因为由他这个契机,所以我发现版规居然有两条问题条款,所以我质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2 18:22:00
疑,试着说服更多人发现这版规有问题。这跟X是谁一点关系都没有,懂吗?
作者: QQmother (老木)   2012-09-12 18:23:00
胜败乃兵家常识 phantom23请重新来过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12 18:27:00
好啦好啦 别吵了啦 到此为止好吗? sh大请息怒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9-12 18:27:00
常事
作者: cdrgv (Jase)   2012-09-12 18:28:00
反正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场还是就算了吧 免的大家一起被桶~
作者: cys (感情线上)   2012-09-12 18:39:00
sh大辛苦啦,ㄧ直针对你的还不就那几个 XD
作者: woolalaplus (ゆめのそら)   2012-09-12 18:41:00
S大辛苦,如果要被说成是你的亲卫队我也愿意XD
作者: woolalaplus (ゆめのそら)   2012-09-12 18:42:00
毕竟真的好某些人太多囉~~~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2-09-12 18:54:00
唬烂文可以质疑我很难过? 这算引战了吧 用根本不是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2-09-12 18:55:00
事实的事来评论他人 wwww 原来很要求实事求是的人也就是这副德性呀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19:09:00
很多人在质疑别人的时候特别大声 自己被质疑却直跳脚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2-09-12 19:11:00
只能嘘了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2-09-12 19:41:00
可以把经验这项移掉吗? 通通变成故事,来吵质不质疑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0:12:00
我完全不能理解,如果你不愿意你的故事被质疑,你可以选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0:13:00
则把它分类在故事里面啊!既然用了经验的分类,还要害怕大家质疑?
作者: pinkaegean ( 雨天)   2012-09-12 20:17:00
判太重了~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2-09-12 20:41:00
判的好~XD
作者: miya109 (蜜亚)   2012-09-12 20:58:00
我不知道sh是不是亲卫队 我只知道这次事情一开始就是他一直喊到晚上会翻盘这样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20:59:00
tracy 就是因为分享真实经验又被质疑感觉才很糟啊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2-09-12 21:14:00
放任唬烂文的结果就是扼杀真实经验文的发文意愿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4:00
文章分类用经验,就会有人用经验法则检视。如果你真的不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5:00
愿意别人检视,那可以考虑用故事发文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6:00
如果只因为质疑会使发文者不高兴而全面禁止,等于唬烂文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7:00
没有被揭穿的可能啦!像是marvel过去很多假经验被揭穿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8:00
这等于是帮助版友不会受骗上当。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19:00
质疑最大的问题是很多人无发分清楚对事和对人的不同。对人(公然污辱、诽谤)当然是禁止啊,但是针对事情的分析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20:00
怎么可以因为“感觉很差”作为禁止的手段?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1:21:00
原本版规的规定很明显不管对人、对事全面禁止,这根本是不合理的规定。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21:26:00
这问题吵下去也没结果 希望能办投票决定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2-09-12 21:52:00
就算有其他分法 我还是想二分法?这句超好笑XDDDDDDD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2 21:53:00
蛮坚持的XDDDD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2 22:13:00
我也笑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2 22:14:00
其实如果去查察这次"讨论"中常见的ID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2 22:15:00
有一两个是时常在大版"逻辑辩证"的 就不打扰他的兴致啦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2 22:17:00
tracy你太晚跟了...
作者: FIREicer (火冰)   2012-09-12 22:33:00
只能说小心钓鱼~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2 22:38:00
推C大 我以为避开某几个版 终于可以摆脱逻辑学上岸了...结果还是殊途同归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3:14:00
我根本就没有发文讨论这个的欲望= =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2 23:17:00
是有人点名我我才出来的
作者: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2-09-13 00:25:00
我竟然没有被桶XDDD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2-09-13 02:46:00
推文真欢乐阿 XDDD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3 03:04:00
摆脱逻辑 XD 这真的是太有意思了...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3 04:05:00
给viva 等我查完 我就停止讨论了 不能跟专业的比呀:P
作者: semiramis   2012-09-13 07:47:00
如果这不叫人身攻击..我还想不出来那叫人身攻击??
作者: semiramis   2012-09-13 07:48:00
每个人都有发文的权利,当然也有嘘文或是推文的权利
作者: semiramis   2012-09-13 07:49:00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是"直接",但直接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semiramis   2012-09-13 07:50:00
没什么好吵,反正就建议版主丫,版规本来大家就要遵守的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08:02:00
别笑啊,有的人连什么是逻辑都不知道已经很可怜了虽然我看到摆脱逻辑的瞬间也爆笑了一下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08:03:00
有的人可能误以为鬼故事=没有逻辑可言
作者: Artemis09   2012-09-13 09:42:00
版规都修完了,还是有人找事情来吵...无言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2-09-13 11:30:00
看新板规会带来什么结果吧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3 11:51:00
摆脱逻辑的人也可以不用说话了 XD 真的很好笑 = ="
作者: circlesun (小老虎)   2012-09-13 13:57:00
摆脱"逻辑学"和 摆脱"逻辑学上岸"在中文上是有差的
作者: PEIRON (PEIZON)   2012-09-13 14:02:00
请问"逻辑学上岸"是什么@@?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4:05:00
不知道哪句让sh大觉得鬼故事=没有逻辑可言了...这是什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4:06:00
么标签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3 15:20:00
求摆脱"逻辑学"跟摆脱"逻辑学上岸"的差异 (超好奇的 XD)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38:00
(其实是C大说的"摆脱逻辑学 上岸"无误,但如果要断句成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39:00
"摆脱逻辑 学上岸"就...当作者已死八(远目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41:00
所以在下的意思并不是鬼故事=无逻辑 大家来开意识流趴体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5:47:00
奇妙的是之前讨论串没人在讲"逻辑学"耶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1:00
我刚刚也有想到 不过前面或者板主文章也没有在讲二分法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2:00
跟亲卫队就是了 不才在下只是跟楼上楼下因事生感讨论个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5:52:00
你不想看到当然可以说没有啊,有几个ID在前面文章只要没跟他们一鼻孔出气,立刻就是分身亲卫队洗脑呢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4:00
煞气。前面的部份我有看到阿,我习惯每行都看的(好可悲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5:54:00
不认同A则代表你认同B,这么明显搞二分法你看不出来,科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6:00
您当然可以解读成不认同A代表认同B就是二分法,但我看到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7:00
他说的是你认同他的“态度”?而不是你认同他?这两者也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5:58:00
不同阿。 我认不认同某人态度=我认不认同某人?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5:59:00
你干脆说你认不认同他的人格、态度、表现、言论、反应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6:01:00
长相、语法、语气、惯用语、鼻子,帮你想好十个了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6:02:00
不认同P的态度=认同X的态度,你觉得没二分,科科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02:00
谢谢您,好贴心,不过鼻子就不用了 您放在一起谈是您的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03:00
解读方式,我分开谈是我的解读方式。我认同某些人提出修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04:00
版规、但不认同同些人表达的态度,这也是我的事。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06:00
您要那样解读,为什么别人就不能那样解读?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6:07:00
可以啊,那我就照那几个人的逻辑来解读一下,喔,你是谁谁谁的亲卫队。 结案 这种逻辑表达方式真棒(?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09:00
可以啊,结案 您的解读方式也很棒!(拇指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2-09-13 16:17:00
不不不,不是我棒啦(害羞),这解读方法是学某几个人来的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6:21:00
免客气免客气,吗佛版教化意义高,敬一杯,一世人守护吗佛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3 16:54:00
讲了长长的一篇 但是不懂自己的逻辑 这最好笑 XD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3 16:55:00
S大解释说明了一堆 但是别人不见得看的懂 XD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2-09-13 19:09:00
就跟政治只分蓝绿一样 怎么扯也扯不清的几句话就想让人改变立场吗? 不可能的~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9:45:00
回b大,这分成两个层面来回答:1.sh大的立场放在逻辑,我的立场放在解读,但都是为什A一定要用B的方式进行逻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9:46:00
辑/判读(反之亦然)?2.我同意Sh大说的“针对性”跟““人身攻击”的说法,我赞同。我有疑问的其实只是“二分法”的部份,因为若照Sh大的逻辑反推,跟Sh大站不同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9:47:00
边的就是二分法的帽子伺候?3.以上,也可以说V小解释说解释说明了一堆 但是别人不见得看的懂 XD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9:49:00
最后,X大、P大、Sh大及前阵子的爆文我都拜读过,也没有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3 19:50:00
特别想标谁是亲卫队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3 23:46:00
对不起我笑了,怎么一个要摆脱逻辑学上岸的,这么快又下海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4 00:09:00
你说的话 都是逻辑 妳的解读 也是逻辑 妳摆脱不了阿 XD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0:17:00
我说逻辑学阿。再,没有要你爬文,但差异C大就说过了
作者: cys (感情线上)   2012-09-14 00:45:00
我也笑了,金价金促咪 XD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4 01:11:00
"你说逻辑学" <= 这句话也是个逻辑阿 你还想摆脱吗 XD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4 01:12:00
"你说的不是逻辑学"也是个逻辑 XD 好吧 到此打住 ^^"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1:16:00
您连我说的逻辑学跟逻辑都分不清楚了 还要跟我谈我的摆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1:17:00
脱?所以我讲话要0逻辑?也是你说的 谢谢你过多的XD
作者: tsuyoshirei (ridiculous)   2012-09-14 01:29:00
推楼上 XD不腻喔
作者: b9307025 (特命系长摩野仁)   2012-09-14 01:37:00
不用客气 ^^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2-09-14 02:04:00
想战还要+ ^^ 或 XD 算蛮常见的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4 02:07:00
让我讶异的是这整串到最后竟然在讨论逻辑和逻辑学的差异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2-09-14 02:08:00
双方指涉的东西其实不一样= = 很难看出来吗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4 02:11:00
难道我说整个主题偏离 这样写很难看出来?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2:13:00
T大 前五推就歪了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2-09-14 02:14:00
其实我并没有针对你在回应,是整串的大致感想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4 02:14:00
那就不好意思了~.~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2:23:00
e大,有时你回应了,有的人也根本不管也不看你回应内容,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2:24:00
尽挑些解释过的东西猛打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4 02:28:00
不过就是误会罢了 有必要说成是我在猛打别人吗?
作者: viva99999 (尬~)   2012-09-14 02:30:00
楼上 我不是在说你 你前面讲话都会提出自己的论点 不是光打而已 我有看到你的法律推文
作者: Tracy0041   2012-09-14 02:32:00
看来我困了 老是误会别人的意思 真不好意思 来睡~
作者: pkghj666 (天气晴)   2012-09-14 03:01:00
有没有好心懒人包阿XD
作者: thuki (揮動夜晚的散尾鞭(s))   2012-09-14 09:22:00
X从以前就恶意讨战、双重标准、老实说他只被一周我有点意外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9-14 10:45:00
真要说 我觉得吵这些跟marvel的关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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