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交友中心》一文的起源,其实就是来自一段不太寻常的真实故事……
约略十来年前,我某位香港朋友来台湾定居,某次机会到了台南观光,在某天夜里,在某
间酒吧喝完酒后,在某条乡间小路,捡到一包红包,里面有一万元。
他兴高采烈,酒精作祟之下,让他还以为是老天爷出酒资赞助,要他续摊继续喝到天亮,
结果与他同行的台湾友人却是大叫“快点丢掉!万万不可以捡!”,他才一脸惋惜的重新
放回原处。
接下来,却连续七天做梦都梦到同一个女人,都在梦里的一间酒吧内交谈。
详细对话过程以及肢体动作,随着时间久远他已经淡忘,无法对我细说,只是印象里非常
深刻,在梦里相会的第七天,那女人很委婉地问他是否愿意娶她为妻,而我那香港朋友在
梦里直接拒绝,后来……便再也没有在梦里相会。
虽然记忆会随着时间淡薄,但很特别的是,在十来年后的现在,我那香港朋友却对那女人
的全名、长相和一些基本资料都还记得(而且强调很正,清新秀雅型),仿佛刻划在他的
脑中,成为他人生记忆一部分,很特殊的一段。
听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沉默片刻。这故事没有什么曲折离奇的转折,也没有什么值得感动
的人鬼超越阴阳的相恋,但因为简单,却足见真实。
我的脑海里,在不断思考这个故事的背后,开始浮现了两个想法。
首先,是那位女人的风度。
某些鬼故事中……喔不,或者说某些女性,在降尊纡贵之下倒追男人,已经实属罕见,如
果还被拒绝,难免恼羞成怒、忿忿不平,如果被拒绝的还是位女鬼的话,照理来说,应该
阴魂不散,弄得负心汉周遭鬼气森森,疑神疑鬼,进而鬼迷心窍,最后引鬼上门,取鬼为
妻。
但是没有,一切都在拒绝之后结束,那女人再也没有在梦里出现,我那香港朋友也没有突
然生病,或者事业不顺,人生就这样继续下去,仿佛在台南的那夜,完全只是个毫无影响
的小插曲,害我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可以写,在此深感遗憾。
再来……是台湾传统冥婚的习俗。
我预计,我那香港朋友在捡到一万元的大红包时,其实家属都在附近苦候多时,只是原本
看见终于有缘人捡到红包,却又放了回去,表明了无意与鬼联姻,所以家属才选择不出现
,也想避掉两边不必要的尴尬吧。
想到此节,我顿时觉得“冥婚”的过程中,无意间伤害了很多人。
伤害最大的必定是家属。自己的女儿即使逝去,毕竟也是心头肉,看有的人如此厌恶地捡
到红包,必定心里也不好受;再来,是捡到红包的人也觉得莫名其妙,而且很触霉头,甚
至根本无法接受,痛骂家属无良也有。
“冥婚”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对错。
只是随着时代改变,进入现代化社会之后,冥婚变得更加神秘,甚至有点不容于世。但是
我觉得家属们焦急地想为自己女儿找到归宿、找到一个可以享受香火的心念,是值得感动
的,即便手法有些打鸭子硬上架的感觉,但还是需要无意捡到红包的人,多一些体谅。
于是,在我脑海里就渐渐诞生了一个故事,在冥婚之中,如何促使男女双方皆大欢喜,就
需要冥婚交友中心这种服务,于是《冥婚交友中心》应运而生,期许为大家写下一段又一
段有笑有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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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在此先向各位请安。
小弟自从在marvel贴上了冥婚交友中心第一章,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八个月,在这里我获
得了很多人的鼓励(从第一张到完结篇共上百个推文每次都让我看好久),到现在我时不
时还会重新看看已经复制在我电脑里的推文,来获得力量,抵挡编辑不断叫我修稿的沉痛
打击。
三月十三号,我的作品终于上架,低廉的价格希望能有满足各位的品质,希望大家走过、
路过的时候能停下脚步,多看我一眼,给新手作者一个机会。
回头来说说这次出版的版本和之前贴在板上的有何不同。
我掐指一算,非常大的不同。
原本冥婚的架构整个拆开,中间补上各种故事,让角色更加立体鲜明,而且不会有故事发
展到某个段落,意犹未尽之时就匆匆结束。举例来说,原本王彩华是完全不会登场的,但
如今已经有一段专为她打造的故事,在角色的互动之中,让主角金田、燕归、彩华、语嫣
的特色更加突显。
我敢保证,冥婚第一集上市版本,绝对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字数是从未发表过,是从新思考
后写下的故事,以免对不起买书人的荷包。
还有、还有,如果各位看完第一集之后,有任何剧情上的问题,欢迎到我的部落格或
facebok上发问,我就回答之后,发表在冥婚交友中心第二集的后记上,让大家更能进入
冥婚的世界之中。
最后,再次感谢,我必定不让各位失望。
此部落格是我在网络上张贴故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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