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家情况差不多,但角色不同,我老公是担当比较多家庭劳务。我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都是固定的,而他都是弹性的,所以孩子未出生前他就主动换了可以全天候在家工作的兼
职。家务上我们全体外包给外佣,孩子大一点后九成育儿都外包给外佣,基本上我们二十
指不沾洋春水,他的劳务体现在在办公时间带孩子去做事(例如打疫苗),陪玩,以及提
供家里不会只剩下外佣对孩子一打一的安心感。还有租务房贷水电费之类取信的行政工作
也大多由他做,我每个月给一笔家用,其他基本都不用我管。我的确过得很爽,就是典型
的没有家累的劳工,生活大致上分成工作和娯乐,下班后的时间都是自己的,除去每周三
五天陪孩子玩外都不用管家。
即使我在婚姻里是既得利益者,我仍旧不认为家庭利益大于个人利益是一条金科玉律,起
码它不适用于每一段关系。我认为婚姻是互相成就,而不是某一个人去成就其配偶。现代
人都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婚姻应该为双方带来好处。我觉得婚姻像是两人合伙开公司
,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分开计算的。合伙关系最重要的是公正,对自己公正,也对配偶
公正,犠牲和付出反倒是次要的(当然在良好的合伙关系中,两人都势必要付出。)我知
道我老公并没有成就我的义务,他也有自己的人生愿景和自我实现,所以我很在意他有没
有被剥夺感,一直都有建议请两位外佣让他出外工作,是他自己说暂时不用。代价是我本
来想生三个孩子而他也同意,但他现在说两个就够了,因为他犠牲太大了。那我也只能尊
重啊,毕竟育儿成本是他在付出。
无给薪工作,只在承认其价值眼中的人才有意义。你丈夫能拥有愿意为他付出无给薪工作
的太太很幸福,你能拥有让你信任、让你心甘情愿地付出无给薪工作的伴侣也很幸运。自
愿付出是种幸福,被规训的付出却不是。故此,我不认为以个体公平性来衡量家庭内付出
是思考误区,多的是比你不幸找到吃人够够伴侣的人,他们必须得拥有自我保护的心。将
家庭权益放在自身权益之前不一定好事,应该说配偶这样做很幸运,但对这种幸运的赞不应该反向构成对将自身权益放在家庭权益之上的人的规训。重视家庭权益很好,重视个
人权益也很好。每个人的配偶不同,婚姻不同,说到底这是个case by case的问题,没有
说怎么样做才是最好的。例如说我记得LIGHT大过往的发文,她的先生是蛮雷的,配偶非
良人的情况下自身权益当然会比较重要。
非支薪劳动是使每个家庭得以运作的必要工作,但在不承认其重要性的人眼中一文不值。
至于配偶到底是衷心感激劳务者的付出,还是拿自己当盘子,我相信各位成年人都感受得
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