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bon ()》之铭言:
: 雨天 我骑车接小孩(小孩1y2m)
: 车程只有5分钟
: 这样很过分吗?
: 我有穿雨衣 然后用背带 回到家的时候小孩也在雨衣中睡着
: 但我老婆却质问我为何不开车
: 我的理由是
: 1.保母家有时候警卫不在 无法开进地下室
: 车子无地方停,就算停在外面 反而要撑伞抱着小孩上车
: 小孩更容易淋到雨
请问淋雨和摔车哪一种比较严重?
: 2.因为我们社区车位要用抢的 (公用的)
: 如果没有车位 就是要停在路边
: 又会遇到上面的撑伞抱小孩下车状况
请问淋雨和摔车哪一种比较严重?
: 3.上班开车去保母家会塞车,小孩在车上会一直哭闹
: 反而增加彼此痛苦,骑车可能快速3~5分钟就送到保母家了
开车会哭闹,但摔车就不一定了,
所以,请问哪一种比较严重?
: 综上所述
: 雨天骑车接小孩是很过分的事情吗?
很过分,为什么不过分?
为了方便而让小孩暴露在危险中真的很无言,
而且就上述,你应该不只下雨天骑车载小孩吧?
所以应该改标题:
骑车接1岁的幼童很过分吗?
那些骑车用背带背小孩的家长,
我想一种是无知,
一种是真的不得已,
不知你是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