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bon ()》之铭言:
: 雨天 我骑车接小孩(小孩1y2m)
: 车程只有5分钟
: 这样很过分吗?
: 我有穿雨衣 然后用背带 回到家的时候小孩也在雨衣中睡着
: 但我老婆却质问我为何不开车
: 我的理由是
: 1.保母家有时候警卫不在 无法开进地下室
: 车子无地方停,就算停在外面 反而要撑伞抱着小孩上车
: 小孩更容易淋到雨
: 2.因为我们社区车位要用抢的 (公用的)
: 如果没有车位 就是要停在路边
: 又会遇到上面的撑伞抱小孩下车状况
: 3.上班开车去保母家会塞车,小孩在车上会一直哭闹
: 反而增加彼此痛苦,骑车可能快速3~5分钟就送到保母家了
: 综上所述
: 雨天骑车接小孩是很过分的事情吗?
以目前的法规就是不应该用机车载
只是没有严格执行罢了
当然很多人会觉得因经济、方便性
存著侥幸心态用机车载
这就和要不要坐汽座是差不多的道理
意外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
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痛
ㄧ堆幸存者偏误
另外原Po用背带骑机车载小孩
车祸时小孩变成安全气囊
我遇过个案例是机车双载小孩夹中间
全家车祸小孩被爸妈压在地上
本人也是机车族,也出过车祸
我是不敢让自己的小孩冒风险啦
在台湾骑车不是你自己小心注意就好
而是潜在的三宝随时会出现
大人即使有穿安全装备都容易因此丧命了
更何况是1岁没有任何装备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