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实在不觉得有好的理由要不要禁自删。
反对的很多了,那来看看支持自删的理由。
1. 被乡民恶意嗜血推文追杀
其实有版规15,具攻击性言论处理,还是要搞戒严那套?
任何非建设性推文都该禁止?不友善的都该罚?
2. 还删文的权力给原作者
那推文者有没有不被删的权力?
冲突时,那权力要给谁?
发文者一定是善意,推文者一定是非善意?
推文者一定是善意,发文者一定是非善意?
看推文还是只看回文?
这其实就是核心问题了,也很容易变草人/善善比较大战。
3. 防止备份
有网站备份,回文备份..
我想讨论的是关于目前的情形,是否有折衷的方法
目前原作者如果后悔,可以把内文删除,主要是会牵扯到的版规如下
2.8 编辑文章禁止删除超过一半之原文内容,违者禁言60天。
2.1 文章内容字数须满50个字,不含标点符号、非中文字、签名档或补充在推嘘文
间的文字,违者文章删除并禁言60天。
1.2 发表新标题文章须包含自身或一等亲遭遇之婚姻点,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20.1 警告
A. 有效期限为半年。
B. 违规遭警告者,第三支警告起每支警告禁言14天。
首先
2.1 好避免,一首谢谢大家指教50字。
1.2 警告很轻。
主要是2.8
以2.8来说,从违者禁言60天,是否能修改成更低或警告呢?
当时的时光背景下,跟如今不同,应该不用再重罚了。
这样应该是两边都能接受的方式。
后悔的发言者,内文改成谢谢大家,2.8警告处理,如果累犯有20.2加重罚则。
乱版或叶配的有其他版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