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问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办过订婚宴后,又不结婚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算逃婚
那之前收的聘金、红包、金饰、12礼之类的等等
会有需要退还或是赔偿吗?
另外如果真的被告上法院
感觉逃婚的人会比较站不住脚
因为对方母亲的因素,在订婚前就已经存在
甚至原po也自陈“其实他妈妈的个性我早就看穿”
因此可以推论得知,男方母亲的问题,并不是新发生之事由
且不可归责于男方(人无法选择自已的父母)
所以法理上女方要全赔?
※ 引述《ttyui (ttyui)》之铭言:
: 去年底办过订婚宴了
: 原本说好3月3号要登记
: 5月办婚礼
: 可是因为1月去他家同居一个月
: 我整个人失眠又情绪低落
: 原因就出在他妈妈
: 他妈妈是个势利眼又计较还很爱自抬身价的人
: 也没有念过什么书
: 有一次闲聊很了不起的说她的哪个朋友小孩在美国工作 在汐止(拉高音) 我憋笑憋到肚子痛
: 其实他妈妈的个性我早就看穿
: 只是我就笨 心疼男方从小到大都听妈妈的话
: 结果他妈只是一个劲的炫耀他姐
: 连跟我家长谈亲事 都要提他姐有去美国留学
: 可是我今天真的突然终于醒了
: 他妈是男方自己的功课
: 跟我没关系
: 他要听妈妈的就听 他反正也都不觉得他妈一直在贬低我
: 就成全他们吧
: 没有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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