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DaWNgej.jpg
现在才看到这句话
原文内文并没有写
所以连我都以为是硬要插股
如果是夫家要求出钱 原因是不爽白住
法律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
但按照妳提到夫家的态度
我猜他们不想在房地上登记你为共有人
或抵押权人
有个不用登记的方式提供妳参考
妳们出500万本质上看来是住房的对价
也就是租金 那就干脆订个不定期的租赁契约
期限到妳们婚姻关系消灭为止
租金和给付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每年1元还是每月1元
还是其他都可以
500万就当押租金 约满返还
然后再去公证租赁契约
这样如果他们把房地卖给别人
妳还是可以继续住
也可以拿这个租约去做预告登记
但我看他们是不太会同意
再怕的话可以叫先生签五百万本票给你
付款日就约定一年
如果婚姻关系存在的就每年换票
以上都不一定要去地政机关登记
只要花公证费用几千元
如果夫家什么都不愿意
但却一定要妳们出钱
妳该思考的就不应该是这500万元
而是该思考妳在这婚姻幸福吗?
妳结婚的目的是什么?
妳老公是可以给妳幸福的人吗?
然后去找律师咨询离婚
可以帮妳省下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