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nshingreal (yenshingreal)》之铭言:
: 我和我老婆在婚前各自有房子,结婚后,她迁到我户籍下,也因为这样,她房子的地价
税
: 可能会增加(因某些因素她爸妈无法迁到她户籍下),她希望可以迁回去原户籍,才不会
多
: 缴地价税,但也顾虑到迁回原户籍,我爸妈会有意见,想请问版上大大们有没有类似的
状
: 况可以分享建议?
: 另外,她原户籍迁到我户籍下,对她的房产有无影响?算是空屋吗?(对于这点,我老婆
感?
: 没安全感,自己的户籍不在自己的房子下,担心房子被...)
: 我目前想到的解决方法大概有:
: 1.和爸妈沟通,让我老婆迁回原户籍地
老婆户籍迁哪都要管…..
成年人了 可以自己决定户籍挂哪
我结婚老婆也没迁来我这啊
: 2.维持在我户籍下,增加的地价税金我帮她缴(房贷每月已帮她出一半了)
先跟你说一下 婚姻惩罚制度
婚前各自有房 都可以自用地价税
婚后 就算房子还是挂各自户籍
也只有一个自用地价税额度喔
所以你老婆迁回去一样没用的
你应该做的是 你自己这间挂父母或祖父祖母的户籍申请自用地价税
老婆那间挂老婆户籍申请自用地价税
这样才能两个自用
如果你的父母 祖父母本身没在挂自用地价税的话
假如
: 3.客观分析,迁不迁户籍的影响有哪些?(例如:高雄、台南生育补助津贴可能不同,其
他
: 托育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