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dtgfsrt (カヴァスⅡ世)》之铭言:
: 如题
: 一般不特别去申请的话就是法定财产制 各自持有
: 但是会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问题
: 将来小孩或是爸妈可能会少拿到遗产
: 第二个是共有财产 这个目前不考虑
: 最后是分别财产制
: 也是各自持有 而且没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虽然少了第一个选项的问题但是也会造成不能使用这个请求权而被多课征遗产税
: 目前想到的办法是用分别财产制加信托跟保险来解决这个问题
: 不知道推不推荐?还是有更好的办法
: 还请有经验的大大解惑
我家用的是我财产分一半给我太太
然后家里钱给太太管 我需要用钱时跟太太拿
当初父亲过世 要登记土地房子时我就把其中
一部分土地跟房子给太太 朋友听闻都觉得很荒谬
代书听我说要祖产给太太也有小声劝我要想清
楚。再决定 !我是跟她说我有自己的考量
因为我是觉得我怕自己有意外 可能会早走
我的工作是开车送货的 又有抽菸喝酒坏习惯
父亲当初过世还有缴到好几百万遗产税
等于把可用资金都用完了 有了前车之鉴
所以早早把资产规划完 当然也是相信太太
如无万一 会一起走到人生终点 毕竟自己个性
比较没在节制 玩股票也喜欢玩有拼劲的飙股
有家庭小孩后给比较保守的太太理财她也比较
安心 我也乐得轻松 不用听她一直碎唸
唯一缺点是手头没有一笔现金会比较焦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