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后买房该登记先生名下还是夫妻共有?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20-07-21 19:53:32
※ 引述《Debbying (Debby )》之铭言:
: 既然夫妻对于钱的使用是会计算的,提出以下解决方式,
: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购、增值税什么的计算过应该不是问题,
: 那原po原本的100初头万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贷头期款,
: 车子就换老公出,然后车子登记在老公名下,
: 虽然老公不会开车,但买车的目的是为了小孩,而且老公也会享受到,
: 所以给老公买,登记在老公名下,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已经比原本原PO提的模式好了许多,
但还是有些差异点没有考虑到.
由谁去背房贷?
用比较夸张的数字来举例 -
A去向银行贷款买房, B承诺后续每月房贷全由他来缴.
借此主张房子产权登记在B名下.
翻白话 : B跟A说你去向银行贷款买房子登记给我, 我后面再付贷款钱.
套回原PO的状况, 只是比例不是100%, 而是50%或依后续付款比例.
先生向银行贷款买房, 等同是直接背了全额的债务.
女方提出以 "后续房贷依比例缴" 来主张一定比例的产权.
a. 还没出到钱, 就要用口头承诺要求登记.
b. 本来就要负担住房成本的钱变成可以当房贷缴当然好.
但真的要用自己的名字去背房贷时, 压力差很多, 想法也会不一样.
c. 想出钱还必须先有钱. 谁的存款多是谁的本事或努力得来的.
即便买车钱拿来出头期款.
还是存在房贷没缴就要登记的部分.
按你后面所说: 依头期比例登记及分配房贷比例.
翻白话就是: 出个头期,就要连还没缴的房贷都登记下去.
我是觉得, 保障大家都要.
既然一方付了头期又向银行背了贷款.
另一方就做好自己后续的汇款纪录, 一样是受到法律保障.
不然也可以累积一定的缴款金额后变更一次, 产生的成本就是"保障费"
或干脆登记下去, 本票也签下去. 后续钱慢慢还.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21 22:35:00
签本票+1,我觉得本票签了,其实也等同于是债务移转,也避免没背房贷那方取得产权后耍赖不付时,变相只有贷款人有准时交付全额房贷的压力耍赖的情况真的很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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