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x11 (从来没有)
2020-07-03 11:02:58自己买房子要求另一半付房租,这根本无视民法夫妻有同居义务的规定。
所谓义务就是非做不可,没有特殊理由一定要去做的事情。
这种事情就不能要求义务人还要付出义务劳动的相关费用。
例如国民教育是义务,所以免学费。
服兵役是义务,所以国家要提供军营或宿舍给义务役或替代役居住,
我可没听过当兵还要付给国家房租的。
所以夫妻同居是义务,绝对没有付给对方房租的道理,付的钱就是买房子的钱,
花一块钱,就有一块钱的房屋产权。
所以说不是提供房屋给配偶住,是配偶有义务住在这栋房屋,既然是义务,
就不需要给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