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宝出生后的半年频繁吵架,已经讲到要离婚的地步。
先生觉得他有做家事(洗衣服倒垃圾),尽量做到他觉得的好先生,也对我没有特别要求,
我不该再要求他什么或者是抱怨。
由于自小看父母吵架到大,我对于婚姻的观念是不合就早点分开。
没想到真的走到这一步还是很难过。希望在结束之前可以听一下同温层以外的意见。
金钱观: 先生买的东西我觉得太贵(14,000的电风扇...之类的)
但是先生觉得没有缺钱不用过的那么节省。
价值观: 小孩的东西都是我在张罗,先生说有小孩本来就会累不应该抱怨。
有了孩子之后自己的时间变得很少也很零碎。
回婆家也是做媳妇的基本不应该抱怨。
婚后先生跟工作认识的异性朋友吃饭专车接送对方也不该吃醋。
不喜欢参加朋友共同聚会让他很不开心,降低他参加聚会的频率还过得很窝囊。
回婆家跟参加他朋友的聚会我大多时候都跟保母一样注意力放在小小孩身上,
他在谈笑风生。
我不该提说我为了婚姻为了小孩做了什么妥协,这都是应该的。
可能对先生来说我做的都是应该至于不满跟抱怨都是多余跟鲁小。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要怎么继续...。
简单的纪录大致的争执点也让自己可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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