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毛病很多
我觉得你老公如果跟你描述的一样好,你就赶快去生小孩。
他现在去国外工作,天高皇帝远,如果又是外派到中国或是东南亚那种不富裕的国家,想要靠着婚姻和小孩扭转人生的女生多了。
每个还都是20岁,没有拖油瓶,以你丈夫的实力,养个两三个小孩绝对不是问题。
再来,他现在可以拍拍你说他爱你,但是爱情是短暂的。
随着年纪增长,不能满足的欲望,会变成人生的执念。
有自己血肉的欲望只会越来越强烈,他50可以生,60也可以继续生,你可以吗?
你跟他消磨了一生,最后发现一切如梦似幻,只因为你没有生一个有血缘的孩子,你后不后悔呢?
至于你前夫的小孩,他要叫谁爸爸那是他人生的选择,血缘不是定义家人关系唯一的路径。
新生的小朋友都可以找二十四小时保姆,顾小孩的疲劳也能够用钱代劳,何况夫家小康,你的担忧跟顾虑只剩下...你生不出来而已。
※ 引述《lastrada (lastrada)》之铭言:
: 关于现任配偶收养继子女,法律规定是如下的:
: 民法第1079条第1项
: "收养应以书面为之,并向法院声请认可。"
: 所以如果想让现任配偶收养前婚姻之子女,必须要声请法院认可,且需前配偶
: 同意,如果无法得到前配偶同意,就必需举证主张前配偶对子女未尽保护教养
: 义务或因为有其他显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绝同意。
: 我真的很希望现任老公收养我的孩子,让他可以名正言顺叫他爸爸,
: 我对前夫家的钱和资源一点兴趣也没有。
: 我巴不得前夫最好都对小孩不闻不问,甚至连养育费也不给,
: 这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直接去法院声请认可,把小孩直接过给我现任老公做继子。
: 我老公也一直想这样做的,但就卡在前夫和前夫家现在还是有在照顾小孩,
: 他们是绝对不可能放手的。也一直对小孩洗脑说“不能乱认别人做爸爸!”
: 所以我没有理由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