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不要给
因为原PO问题不在于给不给
而是给的方式太控制狂
还要登记 还要你觉得合理
不然请原PO把所有卡跟钱还有存簿印章都给老婆半年
只能请款跟老婆觉得合理才拿钱
如果这样也OK那我....也没意见
※ 引述《c31547 (Jesse)》之铭言:
: ※请注意,本板文章发表后即无法自删,请再次确认再发文。※
: 1. 对婚姻关系的心情抒发。
: 2. 虽为心情抒发,但仍须接受板友公评。
: 3. 若为正向心情分享,可考虑使用[闪光]或[闲聊]分类。
: *[1;31m和*[m是颜色控制码,请不要删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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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NO目前我老婆是全职妈妈,
: 我有给他一张信用卡随时可以刷,
: 平常所有一切开销都是我在支付,
: 需要钱,只要她开口我都会给,
: 并且我会摆一笔钱在家中,她需要钱可以去拿,只要登记一下日期及用途,
: 可是我们时常因为她没有零用钱而吵架,
: 她觉得他想要一笔她可以自由支配而不需要开口跟我要的的钱,
: 她没在工作、没安全感我可以理解,
: 所以家里开销从来不花她户头的钱,
: 读书存的保险解约是在她户头、结婚女方礼金她全部收走、她户头至少有上百万,所有开销费用我全数吸收、蜜月、月子中心、想换新手机等等..其他只要我觉得合理我能负担的,我尽量满足她。
: 但我不懂,为什么总是要跟我谈钱,
: 我不觉得我有愧对他们母女,
: 我该怎么跟她沟通才好..
: 真的应该额外给她零用钱吗!!?又该给多少?有人有相关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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