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eaime (感谢生命)》之铭言:
: 我一向走这板的非主流
: 很少是以性别来区别
: 所以有些人会觉得我仇女
: 也有些人会以为我偏袒女性
: 其实那只是妳处的位置
: 刚好认同或不认同产生的错觉
: 这篇其实就是一个例子
从原原PO的发文的底下推文来看,
本板的主流意见一直都是聚焦在 女方与公婆同住压力大这点上吧?!
其实原PO一开始的原文就不避讳的直言有严重的婆媳问题,
闹到分层生活几乎毫无交流.
原PO发文的点从一开始就是在讲婆媳问题导致的衍伸情况.
包含老婆不洗碗就他洗, 老婆刻意延后回家时间或假日一早就出门.
在台湾女方要出去一天甚至两天没事先告知, 他也忍受.
只是无法忍受不告知就带小孩出国.
然而板上主流包含你这篇所表达的不就是聚焦在"监狱"之上吗?
可是婚后共同居所是两人的共同责任.
2013会在婚前买房肯定是讲好要同住了, 或许他们都没想到后来会闹这么严重.
但头都洗下去了(房子都买了), 也不是轻易就能反悔的吧.
男方也和老爸吵著谈卖房, 所以他并不是坚持一定要和公婆同住.
男方卖房能拿的钱包含已缴房贷, 理论上一直想着搬出的女方应该也能存到相似金额.
若真要解决居所问题,
只要换女方拿钱出来租房或甚至盖另一间监牢换男方住不就解了?
(前面有位板友计算式, 将男方房贷撇除后出的钱与女方相同,
反之,男方还有能力缴房贷,女方应该能存到钱)
这么简单又可直接解决根本的同住问题为什么办不到?
为什么非得要男方卖房才能解决搬出的经济问题?
为什么这个问题一定要由男方来解?
男方又不是不想搬!
是不是女方想法就跟板上主流相似,
就是老娘和公婆同住压力大, 所以较晚回家或是出门个一两天为了逃离监狱都合理.
谁叫你"男方"没能力搬出来?
真是住个婆家就能轻松把居所责任都推给对方.
因为只要住婆家压力大, 问题就能全聚焦在男方自私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