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94853
108-06-10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老婆吃洋肠,老公提告却踢了大铁板!
周姓男子与王姓女子在意大利结婚,婚后同住罗马,四年后分居,王女却跟意大利男子上
床怀孕(俗称吃洋肠),还带洋肠返台旅游,绿帽罩顶的周男怒告王女侵害配偶权并索赔
二百万元,但台中地院认为,意大利通奸除罪化,夫妻一旦分居,就不需对配偶忠贞,各
自拥有新伴侣,也没有违反婚姻忠诚的道德义务,判不用赔偿。
意大利通奸除罪化
判决书指出,周男与王女一百零一年结婚,一百零二年在台湾完成婚姻登记,二人同住罗
马,一百零五年以理念差距大,向罗马法院申请分居获准,不料,翌年周男发现王女“吃
洋肠”怀孕,他只知男方是意大利人,不知真实身分。
更让周男气愤的是,王女一百零六年夏天,与一名身分不详的意大利男子返台旅游,周男
拍到二人游山玩水的照片,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王女出轨外遇怀孕,还带“洋肠
”共游,二人逾越正常社交范围,侵害他的配偶权等,向王女索赔二百万元。
王女答辩说,意大利宪法法院早已将通奸除罪化,意大利民法还规定,夫妻分居后,对配
偶就不具忠诚义务,另外,周男拍到的意大利男人是谁?周男自己都不知道,却空泛指她
侵害配偶权,声明驳回周男之诉。
台中地院认为,民事案涉及外国地区,就是“涉外民事事件”,依最高法院判例,应适用
涉外国家的法律,二人结婚与居住于罗马,适用意大利的民事法律。
该案属涉外民事事件
法院征询我国驻意大利代表处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说,意大利最高法院八十六年有一判
例,婚姻的忠诚与道德义务,与分居不相容,因此,法院准予分居后,一方有新伴侣而怀
孕,并没有违反婚姻忠贞的道德义务,配偶也没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另外,从周男提出
的照片来看,王女与外籍男人虽一起旅游,但没有亲密举止,难以认定有逾越正常社交的
行为,据此判决周男败诉,可上诉。
所以在台湾没婚姻事实喔?不是有吗?如果这样还以单纯涉外看吗?还是台湾看待分居是复合的下一步?XD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6-10 13:47:00竟然还要括号解释吃洋肠
但这判例很奇怪,因为事发在国外所以地院用意大利通奸除罪化来说明。但以后出国是不是都能劈腿除罪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6-10 13:50:00现在新闻用词的素质....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19-06-10 13:50:00
何时与外国男子上床"俗称"吃洋肠了? 记者水准真低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6-10 13:53:00摆明要讨好某个族群的标题写法(摊手)
判不了只是因为证据不足吧......(不是要抓奸在床还是
有矛盾点,写说照片没有亲密举动无违反正常社交,可是都怀孕了www
作者:
NSRC (ATB)
2019-06-10 14:20:00台男悲歌 QQ~~~
作者:
menan (menan)
2019-06-10 14:24:00没有矛盾啊,时间顺序是意大利判分居-->怀孕-->跟某不知名人在台湾出游被拍,法院判决没有问题
有啥悲歌的,都向意大利法院提出分居判准了,还跑回台湾法院告侵害配偶权,浪费司法资源讲的就是这种人
作者:
mei7744 (Wen)
2019-06-10 14:34:00俗称?
作者: jeffrank 2019-06-10 14:35:00
返台旅游照片被抓包 怎么会是事发在国外?
作者:
yaokut ( )
2019-06-10 14:36:00这就是不懂意大利法律,又要在意大利结婚,搞不懂台湾法律,又哭哭回来台湾寻求公道的结果?
就menan写的阿,怀孕事发在意大利,没违反意大利民法在台湾的部分只有旅游照片,依我国民法也不构成侵害配偶权阿应该说在台部分只有旅游照片,也没违反意大利民法,且依我国的实务这种程度的举证也不构成侵害配偶权
作者:
suzyn (苏玲)
2019-06-10 14:49:00法定判分居几乎等于正式离婚了,我住国外,在同婚没合法前,法院判双方分手都是判分居居多而不是离婚,因为当时没有同婚,分居是中性字而离婚有排他性,容易引起争论。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9-06-10 14:58:00
记者水准真低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9-06-10 15:13:00台湾记者:孝子被撞喷飞,一晚大战78回合,电话比马桶脏
同游台湾又如何? 照片没有过分亲密 更无法证明那个人是孩子爸 或两人在台有通奸啊
因为他们是在意大利结婚,用台湾的剑斩意大利的官很奇怪吧
都申请分居了 还要这样告。没有爱了也没有一起生活。合必呢
作者:
hjo44 (纤纤)
2019-06-10 15:49:00水准超低
作者: rjb0506 2019-06-10 15:50:00
标题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6-10 15:53:00
我支持通奸除罪化,因为有的通奸父母会利用小孩通奸并且为了怕被发现而牺牲小孩的法律权利起码可以避免少数犯通奸罪的父母牺牲子女逃罪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6-10 16:08:00
利用小孩当障眼法,挑拨小孩跟配偶感情制造家庭风波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9-06-10 16:08:00在意大利申请分居、在台湾提告通奸....这逻辑好错乱.....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09:00海外通奸现在就是无罪 不用未来 海外轻罪不罚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6-10 16:09:00
来掩饰自己通奸的疑点,并且让小孩当替死鬼(出气筒)有的配偶早就察觉伴侣有鬼,怒气又不能发在伴侣身上因为言语肢体暴力都会被用来当成弱点,所以攻击小孩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10:00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6-10 16:11:00国外偷人生女 通奸不起诉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6-10 16:11:00
小孩如果是过动儿讲话不会看场面,有的父母怕小孩讲出秘密,对亲友会毁谤小孩子,避免秘密泄漏出去对配偶子女已无感情又要通奸的人,会做出很坏的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6-10 16:12:00记者张瑞桢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6-10 16:46:00说海外通奸无罪太over 去伊斯兰国家和韩国还是有通奸罪的国家通奸还是会成立通奸罪 所以想偷吃的人注意别在韩国和伊斯兰教国家吃就对了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6-10 16:51:00谢谢楼上指正
所谓的除罪是去除刑事你还是可以告民事违反契约拿一大笔的赡养费 我觉得这样比较好不燃现在刑事都码是易科罚金 18万 不痛不痒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9-06-10 17:07:00好好地新闻一直洋肠洋肠的 恶不恶心啊
作者:
u04rmp (^^)
2019-06-10 17:52:00记者张瑞桢
这就说明了, 有本事国外跑又懂法律的人赢. 傻傻以为台湾民法就能有所保障, 是太天真了~
作者:
litlan (爱咪凯文)
2019-06-10 19:56:00转贴新闻干嘛...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9-06-10 20:19:00好好的写新闻不行吗?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6-10 20:19:00这叫俗称?
作者:
fatfree (keep perfecting)
2019-06-11 03:16:00记者立场也太偏颇了吧 同情女的
作者:
ccheer93 (南瓜载我来的)
2019-06-11 03:39:00这用词也太低俗了吧性平教育不能等
作者:
srwcc (老马)
2019-06-11 12:42:00都分居了管人家跟老外交往....这也不算绿帽吧......
作者:
a609248 (大央)
2019-06-12 02:05:00这记者用词真心恶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9-06-12 02:15:00法院认证可以合法吃洋肠而且不会被判刑的判例哦
记者是以为现在女生还需要贞节牌坊吗 没做到就要被浸猪笼?结婚不代表法律要帮配偶装贞操带,这就是民事纠纷而已
楼上, 倒也不是记者认为吧, 看板上对于偷吃外遇的批评, "贞操带"观念是存在于人.
作者:
oppp (op)
2019-06-12 16:08:00什么样的家教会这样用词?
作者:
stuck5 (大型儿童典藏版)
2019-06-16 01:39:00记者的用词水准....性平教育不能等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9-06-17 10:41:00可以直接引用国外法律?!
意大利是天主教势力范围,通常离婚规定较严格,有的天主教国家必须先经过分居冷静期,离婚要件才能满足。如果已分居虽然法律上婚姻效力仍在,但是实质上等同已宣告分手。
作者:
Ruth (Ruth)
2019-06-19 15:54:00现在婚姻版可以贴这种非本人的新闻哦?贴来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