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的,男权就是这样小鼻子小眼睛,斤斤计较,结果被女权反噬的。
你付了聘金,结果是要老婆以后不能再给她父母孝亲费,其实很不合理。
你认为你付了聘金,你就认为你老婆的钱就是你的钱,你老婆的一切就是你的,所以你不
能容忍她再孝亲费给他爸妈?
这个权利义务请求,有很大的错误。
因为是你个人付给你岳家聘金,所以像岳家请求权利和红利,是你个人不是你老婆才对。
所以大气一点,你给了聘金,岳家手软也拿了聘金。
用这个人情债,当你老婆不乖不遵守你
家规矩时,你就可以用这点光明正大请你岳家管教女儿,遵守妇道之类的。
至于那8000块,就当成你老婆薪水部分娱乐费用,她自己私房钱支出,不用管她怎么给。
花那个本来就不属于你的8000块,可以让你在岳家走路有风。
当你夫妻婚姻吵架时,有个岳家当你暗桩润滑剂,很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