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什么事情都想法官帮你解决。
怪了,当初是你跟人家结婚,又不是法官跟人家结婚。
要谈出两个都很满意的东西,法官不一定会比你厉害。
法官认为的公平,跟你认为的公平,还有妳先生认为的公平。
常常是三件事情。
所以一开始一定是先劝你们去协商。
不然咧,你们两个是当事人,又不是我法官是当事人,
你们两个可以接受的结果才重要吧。
你们谈不出来,我来判。本来就有快100%的机率是两个都不满意。
不然咧,我又不是神,两个都满意,没那么厉害啦。
怪了,有没有现在人自己结婚不满意,却要把责任推给法官的八卦阿?!
顺带一提,如果你没打错的话,扶养权本来就是两个共有。
还有,就算妳先生不是照顾者,也会有探视权。
这种妳不太可能争到让小孩完全脱离妳先生。
甚至你如果刻意不让对方探视,对你的监护权可是不利的。
所以,趁早打消让小孩完全脱离妳先生这个念头。
开始学习当好的前妻前夫,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