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拼命推离婚同居,或说假离婚好了
讨论板没什么不能讨论,那就来讨论看看
离婚代表什么?
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了,没问题吧
最现实的,最客观的,也是数字问题
看原原PO的意思,好像不要小孩
那单纯一点,自己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就好
如果要小孩的话,怎么分怎么判?对小孩最好?
三个小孩都给原PO,行情一万五两万的赡养费,加一加取中间值五万好了
五万一大三小,对小孩最好?
然后讲讲遗产
我不知道她老公有没有什么财产,但是不管多寡
万一有个万一
抱歉,配偶不是你,没份
统统是小孩的
到时候就看谁养小孩谁拿到遗产
赡养费不管当时谈多少,也归零了
那是妳跟前夫之间的问题,婆家可不用在他身后负担
然后再来一阵抢小孩大赛
这样对原原PO真的比较有保障?
离婚同居,好啦很理想化,老公爱她爱得要死
整天在原生家庭跟前妻中间拉扯,不会累?
没离婚,还看着是老婆的份上硬扛
现在变前妻了
别的不说,挺妳挺得跟老爸翻脸,帮小孩洗澡顺序不合意就要被骂
我说,泥塑的雕像也有个土脾气
哪天一个不爽,一脚踢妳出门就是了
再不然,又认识个女人,美丽温柔小十岁
反正妳是前妻,管他不著,就算是带回家睡妳能怎样?
然后妳就沦落到免费的清洁工兼保母,另一个角色我不忍说
没薪资没休假没保障,气死活该
离婚同居真的有这么好喔?
大家都说很多了,离婚对婆家的杀伤力有限
就算妳吞不下这口气,非离婚不可
也别搞什么离婚同居的鸟招
把自己玩烂而已
话讲得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