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0676 (mina)》之铭言:
: 爸爸跟他说怕他没房子很没保障
: 希望之后贷款他们出一半,房子一半登记他的....(我听到当下大怒....)
: 问他是否可接受他出头期,他贷款,后面房贷我出一半,房子我们共同持有?!
: 我的认知是,谁出的钱,谁的名字,
: 难道是我想太多了吗?
我自己的状况是我买了房后, 存款及每月扣除房贷后的薪资余额仍大于老婆.
所以没有保障问题.
因为若从财力来看, 都是我能提供的保障能力较大.
她没提过保障问题, 但假设提出来这个问题.
我的说法会是 : 把房子的帐拿掉, 我的现金存款及每月薪资余额都比妳多.
是谁比较没保障?!!!
但问题是, 许多人买了房后的资金就不是那么充裕.
我的认知也是谁出的钱, 谁的名字.
这个部分就会牵涉到说, 婚后的费用怎么计算.
若妳主张房子的钱是妳自己出的,
那么费用就该是 家用一人一半, 家庭周转金一人存一半, 然后妳自己额外负担妳的房贷.
(要不要收房租, 房租要不要折房贷, 另外谈. 他也可以主张反正妳都要收钱,
他宁愿去租别的房, 那妳也没辄. 所以这真的不好说, 但若住妳家收租是妳的球权)
这样就真的该霸气的说, 妳就是想自己买房, 钱也都妳自己出!
但如果妳的能力无法负担到这个程度,
那么就可能变成家用他出比较多,或是家庭周转的现金他比较充裕.
但是房子在妳名下. 这时候就会有不平衡 或是 保障的问题.
这讲白了就是 : 为什么我的钱付掉就没了, 妳的钱付掉就是买妳自己的房子?
虽然这部分婚后缴的房贷是共同财产, 但总是还有感觉问题存在.
这状况下若要说谁出的钱,谁的名字, 那他确实也有出到钱.
不知道妳的状况是哪一种?
若是后者, 那根本不存在谁出钱谁的名字. 也就不需讨论了.
所以我们假设是妳有能力完全负担.
按妳提出的三个方案, 让我感到有些疑惑.
1. 男友自己买一栋
2. 头期款男友也出一半
所以他是有买房财力的吗?
不然这两个选项连考虑都不需考虑.
那假设他也有钱, 只是对于妳单独买房的部分有疑虑.
而提出出钱共同持有的选项.
那我觉得可以考虑选项2.
首先头期款及妳已缴贷款的一半男方先支付给妳.
再来去银行换保人, 由他当保人.
这样原则上妳们承担的风险是相同的.
他怕妳耍赖 (他是保人), 妳也怕他耍赖 (妳是贷款人).
当然前提是他的资格能让银行同意换保,
不然就是银行认证 "和他一起买房才叫没保障".
但如果这样妳都有疑虑, 表示妳们之间彼此信任程度很差.
那就建议考虑选项3 , 干脆分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