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0676 (mina)》之铭言:
: 我跟男友大约明年初会结婚,
: 因为自己对房地产很有兴趣,
: 所以在陆续看了4年之后,
: 这之中,男友对于看房子兴趣普普
: 直到今年确定要结婚才有陪我去看了一些
: 最近终于下手买了一间中古3房
: 头期是我出的,贷款是我贷的
: 今天要跟他家人吃饭前男友跟我说
: 爸爸跟他说怕他没房子很没保障
: 希望之后贷款他们出一半,房子一半登记他的....(我听到当下大怒....)
: 问他是否可接受他出头期,他贷款,后面房贷我出一半,房子我们共同持有?!
: 我的认知是,谁出的钱,谁的名字,
: 难道是我想太多了吗?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现在的人都普遍没安全感吧
我觉得有很多方案可做,房子妳买的,登记在妳名下,两人都住在里面的话
你可以按造市面的租金,然后除二让男友付,合情合理,互不吃亏,对方不
能要持分,因为是出租给他的。
第二种是,双方共同登记,头期各出一半,房贷也是一人出一半,这样也互
不吃亏。
但这样的两种方法,虽然很公平,但很没意思,不知道在防什么的,哈哈哈
一个事件可以看出人的思维,这才是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