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最近刚买房,并且房子只登记在老婆名下的老婆出来讲一下话。
我非常坚持一定要婚后才买房,
因为婚后财产才是民法上给婚姻的保障。
而且我们买房时,建商确实也有说,
我们两个名下都没有房子,实务上如果只登记一个人名字,
买第二间的时候,另一个人还有首购的机会。
(第一间先登记我,是因为老公姊姊还有姊夫说我是公务人员贷款利率比较好)
(补充说明一下:我们预计贷款房屋总价五成六,
剩下的四成四头期我出八成,老公出两成,装潢应该一半一半)
婚前买的那些男子,请记得要保留好每个月转帐扣款的纪录,
以作为你们实际有出资缴房贷的证据,
免得到时候整间房子被当成婚前财产都没了。
(我连婚后一起买的房子,都叫我老公要把汇款给我的纪录收好)
不过说真的,
现在真的很多女生会在婚前要求要有房,还要登记她的名字,
除了受到妈妈的"薰陶"之外,
有些例子是因为她可能没有感受到充分的安全感,
或是担心男方答应她的事情会做不到,
但自己又没有察觉,才会用这种要求跟条件来说服自己"安心"结婚。
其实我觉得这是情侣间沟通的问题,
因为我身边的女性朋友,
基本上大家都很认同婚后再买房,
要不然就是买了共同登记(但这就会出现原PO说的可惜处)这件事,
要嘛先住婆家,要嘛先租屋住,两个人一起努力,
不致于有吵着要先买房并登记女方的事情发生,
毕竟现在的男生也很可怜,揹负很多期望,
如果没有遇到一个会互相鼓励扶持的另一半,
只是增加自己的悽惨度而已....
※ 引述《littleven (minicat)》之铭言:
: 提供另外一种想法
: 请在婚后买房子
: 登记一个人名字就好(老公或老婆都可)
: 反正婚后都是两人共有
: 因为
: 不会因为第一间房子登记为共有 而用掉两个人一生一次的青年首购优惠利率名额 尤其当你们有机会买第二次(或第二间)房子时
: 再来 有可能要卖掉房子时,因为共有制度,而用掉了两人一生一次土增税减半优惠的名额…
: 以上都是我家的切生之痛(一差也是几十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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