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是婚前一年左右就买了
但也是为了结婚买的
无论头期款 装潢 家电 家具以及每月房贷 都是我一力承担
所以一开始当然登记我的名字
结婚以后
我的想法是改成共同持有(也就是赠与一半房产)
因为我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像是房客
这时也有小孩了
希望她也能为自己的家庭维护更尽心力
这是归属感问题 不是安全感问题
用房产赠与来满足安全感我认为纯粹是干话
其实一开始有问过她 她是说不用
不过我有长期观察她其实不太跟我计较钱的事
(有些女人她赚的钱是她自己的)
所以我就自掏腰包去代书那边办赠与了,还花了好几万。
她也是收到房屋税单才知道我办好了
我是觉得现代社会房产的事情 一个男人做到这样应该已经满分了
是有多奴才会直接把房子送给别人
买房容易吗?
要直接改成对方持有 应该是发生在我爷爷那时代的社会
女人嫁过去只能在家相夫教子
出社会完全没谋生能力的情况
这时候来提安全感才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