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这基本上是看你自己的想法.
你需要一点时间去想清楚,
你认为这样的条件会让你觉得很不公平吗?
会让你觉得心情很不舒服吗?
还有你真的肯接受把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吗?
就像你自己讲的,你不是不想登记在老婆名下,只是觉得各项支出都各付一半,共同持有
应该也是合情合理,
而我觉得其实你不爽的,应该是岳母那种理所当然还带点半嘲讽的态度吧?
共同持有是合情合理的,
你听到岳母这样说会不爽也是正常的.
但我觉得你其实不用把岳母的话听进去.
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你跟女友之间的共识.
你是否愿意把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还有你家里愿不愿意接受?
若是你俩的共同决定让你家不同意,你有没有坦住你家的担当?
如若不然,老婆是否愿意接受?以及她是否愿意担当她娘家方面?
这是目前最必须要厘清的.
另外我家是共同持有,
房子费用是我父母跟我付完了,老婆不用出钱.
提共同持有是我自己愿意的,也是我自己提出的.
我家的部分也都是我自己沟通.
老婆说非常感谢我愿意这么做.
她没有把这当作理所当然,所以也让我更心甘情愿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