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ffler (斤欠斤欠)》之铭言:
: 订结合办在台北的理由很简单:
: 1.女方所有亲友都住台北,男方则有半数以上(约2/3)的亲友住台北
: (我们把宴客名单和居住地全部统计列表,算百分比)
: 2.一边都只有10桌,合办的话餐厅的优惠方案和场地都较佳
: 3.我和男友都怕麻烦,想一场就解
1.亲友多数在哪里并不是决定婚宴应该要办在哪里的绝对因素.
当然那是一种考量,让宾客方便. 但通常还是以主人的立场为主.
2,3 不管在北部还是南部都可以合办,且都可以一场就解决,
所以第2,3点看起来也不是个决定性关键的理由.
就算男方家有100桌,女方家只有10桌,
板上先前的风气是 不想合办就不要逼人家合办,
所以人数也不会是充要因素. 何况大家平平都是10桌.
因此在双方各有主张下,没有一方愿意妥协,那分开办是对的.
婆婆的问题在于,硬要对方要合办在台南.
这个主张明显压迫到另一方.
就算提到传统, 但结婚是男方主场,订婚是女方主场,
讲一句传统上要听男方的,就要人家订结合办在台南,显然在现在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是分开办,我觉得在合理范围里面,
但要求在台南合办则是强人所难.
(要求办在台北也是相同道理)
但以婆婆的角度来说,其前两点是基于办在台北,而不是分开办.
1. 办在台北像嫁儿子
2. 为什么都是女方主导
意思是,为什么办在台北就可以,台南就不行?
为什么对她来说只能有办在台北与分开办的选项?
为什么就没有办在台南的选项?
女方不愿意妥协,难道我就必须要妥协?
可是,妳有没有想过,妳这篇开头也表示了妳认为就应该办在台北.
认为要求办在台南不合理,不尊重妳?
所以结果就是办在台北, 台南这边的人不愿意.
办在台南,台北这边的人不愿意.
提出分开办,台南这边不接受.
本来也就没有一定要接受.
所以结果就是觉得分开办人少,而流局不办.
事已至此,重要的是双方用什么样的肚量来看这个结果.
能不能理解 乔不拢流局,只是双方无法互相配合所导致,
而不是认为另一边不配合自己就是大错特错或要求不合理而心生怨怼.
当然实际状况会是如何我不知道,
仅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我觉得"双方"都有自己先入为主的立场,
并且认为对方不合理,且自己不被尊重.
这个双输的结果,已经远远超过乔不拢流局的这件事.
所以我文内不是说, 婆婆的问题在于硬要对方合办在南部吗?这种认知是压迫到另一边的, 将认知放在分开办才是在合理的范围. 不过,即便合理也不代表就一定要接受阿就觉得如果人少不如不要办, 不也是一种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