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真的是我的问题吗?

楼主: icat100 (下辈子我想当猫)   2017-05-29 22:34:20
※ 引述《nckuwei (国考拼了!)》之铭言:
: ※ 引述《luluchen (sunny)》之铭言:
: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 文长慎入
: : 跟老公结婚3年多了,
: : 在今年初生了宝宝,
: : 宝宝现在3个月半大,
: : 结婚前老公买了房子,
: : 所以婚后我们俩自己住,
: : 结婚以来老公也ㄧ直对我不错
原文吃掉剩下上面这些对不起,
为了版面着想我只能先看原原文后凭记忆打回复,
希望里面不会有参杂太多穿凿赴会的成分~
其实本来前几天就想好好回这篇文,
只是因为最近刚好有点忙碌,
所以无奈拖到现在...
后来想要回文时发现原文好像已经被删除了,
所以又陷入一阵思考到底要不要回,
但后来还是决定回回看。
这篇文章我大致会分成两个部分简要尝试做说明,
希望不论是对原po或是版上正在迷惘的人儿们有所帮助~
其实原po对于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描述的算是蛮详细的,
当中我们可以先从事情发生的背景条件了解到原po的“心理处境”!
原po提到自己在生完小孩后明显感觉到事情似乎越演越烈,
其实我觉得这个算是个蛮正常的现象,
因为生了小孩,
就代表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
为了这个新成员,
“每一位”的家庭成员其实多少都需要做一点调适的,
尤其如果又是第一胎,
其实需要调适的幅度可能就更大了,
这也会使得每一位原有的家庭成员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
以原po而言,
可能就会需要慢慢去摸索如何照顾一个小孩,
如果原po本身跟小孩互动的经验算是非常少的话,
这会是个从零开始的经验,
想必压力也不小。
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在猜原po老公可能多少也是处在一种焦虑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的状态,
不太可能完全不会对他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任何影响!
他或许在目前的情况下恰好还没能找到一个好方法来做调适,
而且就原po的描述,
我感觉老公的部分似乎算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我所谓的不善于表达是他可能平常不太会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情,
不知道身边的其他人会不会也是这样认为的?
毕竟我只能从您的描述中稍微做推测...
而通常在这样的条件相加之下,
就似乎会营造出一种很不利于彼此好好沟通的情境:
老婆是新手妈妈,
照顾小孩会有压力,
而因为新成员的诞生,
所以公公婆婆也加入了,
这会使得原本没有的公婆关系慢慢发酵,
这使得原po压力更大,
于是选择跟老公好好谈目前的困境,
但是这样的反应和沟通,
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很看中“选对时机”这件事,
而偏偏选对时机这件事,
往往无法顺着你当时的情绪,
可能最好的时间你心里还有一口气很难咽下,
但你还是得要处理它,
因为有的时后时机就是很难迁就你...
像我会觉得在平日老公需要上班的日子,
向他辛苦上完班正打算在家好好放松不用面对公司主管的唠叨时,
你接着跟他反映你最近在生活上的不满、希望他能改进、配合,
其实对他来说可能只会激发他的怨气,
而你可能也因此被他的怨气所伤到,
这样你也会很难受的..>_<..
所以事实上应该另找适合的时机会比较适切~
总之,
对于原po你来说,
你正处于一个家庭发展的新阶段,
所以会很容易面临到多方的压力来源,
这对很多处于同样家庭阶段的家庭来说算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所以很需要学会调适自己的压力,
如果这些压力源就是不了、总是要面对的,
那么最好的调适压力方式或许就是:
尽可能的让压力事件彼此错开,
就是不要让自己同时得要面对这么多的压力,
这样的话基本上就算是神力女超人也会濒临崩溃边缘的!
不要让自己这么累~
另外一方面在“法律”的问题上,
我没记错的话,
我记得原po好像有提到老公那边有提说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孩子要归他,
其实...这基本上不是他能自行做决定的,
因为看来你们两位都还是很在乎孩子的父母,
所以都想由自己去呵护和守护他,
但是在这样谈不拢的状况下,
你们可能也不太可能两愿离婚,
而比较可能离离婚诉讼,
但是在提离婚诉讼时,
有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行使或负担权利义务的部分,
法官就必须依照民法第1055条之一,
所谓“最佳利益之提示性规定”为判决:
“I.法院为前条裁判时,应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子女之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愿及人格发展需要。
三、父母之年龄、职业、品行、健康情形、经济能力及生活情况。
四、父母保护教养子女之意愿及态度。
五、父母子女间或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间之感情状况。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碍他方对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驶负担之行为。
七、各族群之传统习俗、文化及价值观。
II.前项子女最佳利益之审酌,
法院除得参考社工人员之访视报告或家事调查官之调查报告外,
并得依嘱托警察机关、税捐机关、金融机构、学校及其他有关机关、
团体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之适当人士就特定事项调查之结果认定之。”
所以不是哪一方说要把子女留在身边就一定能用“抢”的方式抢赢的!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续让自己当个对孩子而言称职、友善的妈妈,
因为除了法律上的考量外,
妈妈本身的不安和烦躁,
也可能在照顾小孩的过程中让小孩感受到,
这可能会让小孩发展出潜在的不安全感,
这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总之,
像是法律上也可以去讨论到有关您所提到的家庭经济分担的问题,
但是我是觉得,
法律上似乎都已大家心中所谓的“公平”需做规范,
但是夫妻之间若真要为这件事上法庭上去谈所谓的公平,
我想这时候的公平恐怕已经不是重点了,
因为夫妻间的情感已经快丧失掉了,
这时候在法院上争公平,
即便争出结论,
我想或许对双方的人生而言都很难说是个公平的结果了...
祝福 未来的日子能拥有幸福:)
匆匆回文,如有不完善之处,请见谅,谢谢。
作者: recyclelist (佳佳)   2017-05-30 07:10:00
前半段说下班讨论问题会触怒对方,要另外找时间讨论。不过,反过来说,照顾小孩也是有情绪跟压力累积,而且24小时全年无休,没有所谓“下班”跟“休假”。问题一分钟没解决,就多一分钟压力跟情绪。也不像上班族,下了班就看不到讨厌的人、离开压力的环境。全职妈妈可没有。在所有外在情况都让人不高兴的情况下,妈妈得要照顾新生儿24小时没休息,还要小心翼翼找另一半可以讨论问题的时机,照顾其他人的情绪,就是没有人要第一优先处理妈妈的情绪。好像也只能说,不满意的人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期待其他人的体谅。我是蛮......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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