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人性黑暗面看太多了,
因为看完妳的文章我直接想到:
以后他们被妳抓奸,上法院还可以主张妳早就知情并且容许小三存在。
毕竟谁会没事身上藏录影机去见他们?
到时就两个人一起咬死妳有同意,妳还拿不出证据。
远距离本来就很辛苦,妳也不可能禁止妳先生跟谁来往,
这种时候只能动之以情了,就是辛苦才更要付出维系不是吗?
跟他坐下来沟通,告诉他妳的不安,以及妳对那位小姐的顾忌。
(千万不要动怒,视讯谈这件事的话妳就算把自己大腿捏到乌青都不可以对他生气;
适时掉几滴眼泪是好武器,但不要哭到自己讲不出话,那是反效果。)
........理性建议给完,我想说的其实是结婚这么多年还跟前炮友保持联络还不讲,
还好意思叫妳去见面(怎么好像妳才是小三?!)我认真觉得那个“前”字应该要删掉。
大方个屁。雍容大度不是这时候用的。
动之以情的同时妳还是抽空去找律师谈谈吧。
作者: saluawu (可爱的臭宝爱黏人) 2016-11-30 18:15:00
推你第一段黑暗面 我看完原文第一个想的也是这个 囧"
作者: liuda (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6-11-30 18:39:00
这太太什么时候才会清醒啊?
黑暗面的考量有点荒谬,不见面就不知情吗?我看原po对整个前因后果还蛮清楚的 也一直知道有这号人物在我还是觉得如果想处理跟面对所有事情的话,再怎么恶心也要去,不然只是把头埋在沙子里面自我安慰说不知情而已前面有版友推带录音笔去见面 我觉得这才是好提议吧
作者:
liukiki (琦琦)
2016-11-30 19:31:00推这篇
作者:
spittz (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2016-11-30 19:36:00推这篇
这篇的意思应该是台面上有证据知情跟原原po私底下知情到时真的上法院会有不同结果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6-11-30 20:42:00印象中知道小三跟告对方家庭妨害,中间不能隔太久?!
作者:
elvire (...)
2016-11-30 21:20:00推,我也觉得她老公想光明正大的找旧情人上床
作者: dothatisok (嘟大已斯欧给) 2016-11-30 22:06:00
天哪......社会险恶
作者:
Eva44 (瑶夏)
2016-11-30 23:27:00你们不用这么苦口婆心,原原PO都说了他只是心情抒发不是求建议,给拍就对了~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6-12-01 00:06:00你没看到原PO义正严词的说他没寻求你们这些版友的意见吗结果还一堆人热脸贴冷屁股 在那边帮她想东想西他现在肯定在想老娘发文只是发爽的 一堆人自以为厉害在那边给建议 想想看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想嫁给那种人
作者: fake0617 2016-12-01 01:52:00
人家会说我又没要你们的建议lol
作者:
ChioMo (球球)
2016-12-01 03:54:00推
作者: ALENDA 2016-12-01 05:31:00
推....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6-12-01 11:42:00对啊…她说不用你们给意见喔我想大家不用帮她烦恼了也是有人觉得肉体关系不算外遇 这么包容的老婆哪里找?
真的豁达何必发在这种热门版面+1 随便找个地方写啊
作者:
nugundam (对小白讲理没用的)
2016-12-01 21:39:00看完我只能颗颗笑了,会说不用给意见是恼羞了吗?XD自己心里应该也有底啦,只是拉不下脸?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