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人性黑暗面看太多了,
因为看完妳的文章我直接想到:
以后他们被妳抓奸,上法院还可以主张妳早就知情并且容许小三存在。
毕竟谁会没事身上藏录影机去见他们?
到时就两个人一起咬死妳有同意,妳还拿不出证据。
远距离本来就很辛苦,妳也不可能禁止妳先生跟谁来往,
这种时候只能动之以情了,就是辛苦才更要付出维系不是吗?
跟他坐下来沟通,告诉他妳的不安,以及妳对那位小姐的顾忌。
(千万不要动怒,视讯谈这件事的话妳就算把自己大腿捏到乌青都不可以对他生气;
适时掉几滴眼泪是好武器,但不要哭到自己讲不出话,那是反效果。)
........理性建议给完,我想说的其实是结婚这么多年还跟前炮友保持联络还不讲,
还好意思叫妳去见面(怎么好像妳才是小三?!)我认真觉得那个“前”字应该要删掉。
大方个屁。雍容大度不是这时候用的。
动之以情的同时妳还是抽空去找律师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