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towerlll (东尼)》之铭言:
: 问题简化就是原PO不愿意负担妹妹的帐单.
: 现况是原PO和先生一个月一人拿一万出来当家用.
: 可是,这一人一万到底怎么用?
: 谁用的多,谁用的少? 不够用的怎么补? 用剩的怎么算?
: 家用中额外用来支付先生这边的有婆婆和小姑有来住时的吃得和用的.
: 婆婆及小姑的电话费, 及可能有的小姑的汽或机车保险.
: 但没有列出,原PO使用了多少.
: 没有比较,怎么知道谁用的多,谁用的少?
: 说不定先生还觉得这每月一万中扣掉公费,都还有剩
: 剩的钱也不是他在管,有什么好计较?
: 再看看其他的.
: 房子是和先生快结婚前买的, "登记在女方"名下.
: 娘家帮忙出头期款,但先生每月还一万.
: 每月缴贷款女方一万五 , 男方一万.
: 一个月多缴5000,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是赚是亏?
: 再细看一下,
: 假使头期款两成 (贷款贷到紧绷80%) , 那么男方总共会付20% + 1/2.5 * 80 = 52%
: 女方则是 1.5 / 2.5 * 80 =48%
: 如果头期款是3成 , 那么男方则是58% ,女方42%.
: 前者每千万房价中, 男方就多出了20万.
: 后者每千万房价中,男方就多出了160万
: 这问题是这样的,
: 我们不知道当时买房时有没有争执,条件怎么谈的.
: 但以结果来看,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
: 整篇文中未谈持分的规划.
我赞成男方可以要求持份他付出的趴数,这的确是可以讨论的。
但我想若问女方,她很有可能宁愿放弃58%的持有份给丈夫,换得不用跟姑婆同住
而且,不要忘了,这些是当男方“付清贷款与欠债”后的持份
也就是说,现在这些付出都还是男方“尚未还清的债”,而债主是女方父母与银行
: 男方做到这样了,结果原PO跟他算几千元的帐单.
一码归一码,自己付出的钱换得母妹居所,算是“住宿花费”
况且女方在住宿费上也付出了42%吧,但使用率只有25%
58%的住宿花费换得75%的住宿空间,绝对不吃亏
就算婆婆小姑一周也只来三天,但那空间就是为他们留着、被他们的私人物品占著
不会因为他们没来住,突然变成可以任意供太太使用的空间了
家用的付出则是1:1
无论这份钱剩下多少,持有者都是夫妻双方的,
也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挪作某用途使用。
今天丈夫即使平常都不管家用花费,都不代表他就可以单方面主张钱用在哪。
况且,这年头钱很好花
2万块扣掉家用,若要增添花费在电器、家具、房屋整修上,马上就归零还会变负的
但付出在妹妹因“电话费、因赚钱与养车而衍生出的税金”后
很难不压缩到小家庭生活品质。
说句现实一点的,这家用是2万,不是20万,
所谓的家用剩余,也一定是原PO牺牲生活品质换来的
: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婚后帮忙缴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贷?
也就是说,买房的债目前全都在女方身上
男方未来若有任何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帮忙偿还贷款,女方是要担下来的
但买房的空间使用,目前已经是男75%女25的状态
: 可以接受,先缴了钱再来谈持分? 妳老公愿意!
: 为什么这部分不先算清楚?
若要真的算清楚,截至目前为止“真正的”双方负担
男方付出=目前每个月摊还的数字总和
女方付出=娘家头期款+银行欠款+目前每个月摊还的数字总和
这不需要我算清楚都知道数字会很难看了
: 再看几个逻辑问题:
: 娘家爸妈出头期款,说是"嫁妆".
: 结果这"嫁妆"登记在自己女儿名下.
: 先生怎么收? 这根本就不是要给他的阿.
先生名义上没有收,但实际上使用了75%
: 这嫁妆二字本身就是在楷油.
: 如果聘金是给自己儿子头期款,客观上可以接受?
所以原PO先生有给任何聘金吗?
: 回到问题.
: 一人一万当家用.
: 先生从中支付妹妹的帐单为什么会有问题?
: 因为是原PO去付帐的. 因为家用的钱是原PO在支配的
: 从家用中拿钱出来付钱 与从她个人帐户拿钱出来付帐单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 那么,我的建议是,要算的这么清楚.
: 一定要记帐,拆帐.
: 说不定对男方来说觉得一个月一万很够了, 混在一起还要被管东管西.
: 谁知道?
一个月多少花用才够?这个见仁见智?
错!在满足“基本生活水准”后,要提升多少才是见仁见智
但基本生活水平是有一定标准,政府每年都会公布当年每人每月所需生活花费的最低水准
我们来看看今年(105年)的 (单位:新台币)
台湾省 11,448
台北市 15,162
高雄市 12,485
新北市 12,840
台中市 13,084
台南市 11,448
桃园市 13,692
金门县/连江县 10,690
就连政府给最失能家庭的生活补助,
每个月都有 10,618元/人(台湾省低收入户生活扶助金额)
我想丈夫一个月给一万,应该只是刚刚好付清了自己一人的基本生活水准标准
若丈夫自己想省一点,从这一万元中挤出钱给小姑跟婆婆
也不能理所当然压缩到老婆的基本生活水准来养小姑跟婆婆吧
: 一个月家用两万,够四个人用.
政府专业的计算说这样其实是远远不够的
: 其中婆婆近一年多是住大伯家,小姑是大学生一个礼拜仅回来3~4天.
: 真要算水电瓦斯菜钱是能有多少?
: 如果平常个人花费都各出各的,家用到底要多少?
: 而且,剩的不也原PO自己存下来了吗?
若2万元家用,就算是只算3个人花费,原PO都能存的话,
那绝对是牺牲掉自己与老公的“基本”生活水平换来的
: 另建议原PO.
: 不是到自己手上的,就都是自己的,不能再吐出来.
: 先生是信任妳,才把钱交给妳管,把房子登记在妳名下.
债都在老婆身上背、头期款娘家先出、自己才还了一小部分,却用了75%生活空间
自己付出家用位于一个人最低生活水平边缘却要老婆想办法养四个人
这应该不是信任吧?应该是工作超量的责任制吧
: 不要让他认为,他都已经做到这样了,妳却把这些当成理所当然.
: 然后眼下的还要跟他明算帐.
真的,占了便宜的人,通常都不希望对方明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