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照顾小孩还被骂笨蛋 到底谁才是笨蛋

楼主: splayer (橘子)   2016-10-15 11:28:43
※ 引述《ashannie (还是很想念)》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NO不同意
: 昨晚小孩开始发烧,今天烧到快40度,一整天不舒服的时候都在我怀里渡过。
: 小孩已经快三岁很有自己的意见,不愿意吃退烧药,只有半哄半骗塞了一次屁股。
: 半夜小孩已经起来不知道第几遍,猪队友终于听到过来“关心”,
: 后来我请他帮忙打开退烧药水帮我倒4cc让小孩喝喝看,
: 他先呛我说“我哪知道4cc是多少!”
: 接下来小孩意料中的不肯喝,猪队友的意思是要我倒在开水里给小孩喝,
: 但是当下我还在和小孩沟通,他不停的唸,加上小孩也不肯,
: 累到腰快断,眼睛都快翻白眼的我就没多想,直接把小药杯的药倒进被子里…
: 后来我请小孩喝杯子里的水,小孩就不肯喝了…
: 我承认是我没有想到要“偷偷”把药倒进开水里,
: 但是他脱口而出骂我笨蛋,说我在小孩面前把要倒进去小孩当然不肯喝。
: 这就算了,我已经无力跟他计较,我一手抱着小孩,一手拿杯子走回房间,
: 他还追上来说“我说你是笨蛋你就是笨蛋,骂一下妳就不高兴!”
: 为了小孩我忍下来不想回嘴,结果他甩门跑去客厅继续看他的电视。
: 在我心里他才是蠢驴!什么忙都帮不上还出口伤人!
看到这类文章,多半时间我不会回文。
因为会非常生气,总是要很努力才能忍住怒气...
但是熬了超过一天的闷气,还是没忍住!
先说两个故事:
2004年我在英国时,有个中国人家庭在英国经营餐馆;
因为工作太忙工时太长,所以把孩子交给褓姆带。
由于褓姆照顾孩子的时间比父母长,所以褓姆有权上法院去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而这个褓姆也没有忽略这样的权益,真的上法院去打监护权官司...
最后法院把孩子判给褓姆,连带父母得要负责褓姆跟孩子所有开销直到成年!
这对华人夫妻当然跨海求助温家宝,但是温家宝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华人世界里,因为工作太忙把孩子的责任推给另一个人的比比皆是。
但是,工作是责任、难道家庭跟孩子就不是责任了吗?
我有个同学,她老公是个博士;
这位博士先生经常说他自己是走在科学尖端的人,不应该被柴米油盐绑住;
更是经常不害臊的说:
"他只是不愿意放弃科学,如果他去台积电、他的起薪应该超过300万以上"。
所以抱着他的科学,也不养家、也不拿钱回家,
两个孩子就丢给老婆、重点是老婆白天还要上班赚钱养孩子!
有天同学突然很难过的讲述这件事情,
我们能够给他的建议是"把博士老公的恶言恶语录音下来,以防万一"。
而这位博士老公后来更是把尖酸刻薄当成"家常便饭"。
最后女方终于忍受不住诉请离婚,而这些录音档上了法院就成了长期家暴事实。
法院判离,而且男方必须支付相当金额的赔偿金跟赡养费!
后来男方气不过,找上女方娘家大闹一场、再补上一记伤害官司。
博士后来搞得灰头土脸!
上面两个是比较极端的例子。
但是4cc的概念国中理化有教过,医生开药通常也会有量杯。
我如果说不知道,我家那位三岁的少爷一定会说[爸爸我教你]!
为了孩子,当然不适合当面争吵。
但是建议妳不要自己独自去忍受这样的言语伤害。
找个愿意倾听的朋友或者家人(要理性沉得住气的亲戚朋友),
把这些事情完完整整的说出来、起码有个精神依靠。
甚至,我会希望妳私下去寻求一些心理或社福方面的协助,帮助妳改变这样的现状。
有了孩子之后,并不是以孩子为第一优先、而是要优先保护自己;
因为孩子必须依附健康的家长才能养成健全的心智。
飞机上也会教[遇到紧急状况,大人必须优先帮助自己、再协助小孩]。
最后...
我真心的觉得,台湾某些男士们很需要接受基础教育、甚至震撼教育。
尊重不是愿不愿意去做的问题,而是基本人权问题!
不能体贴尊重身边的人,算什么家人???
如果有情绪用语,请多包涵!!!
作者: prostar   2016-10-15 11:48:00
同意你的观点 但女性也需要接受基础教育 学会尊重自己基本上就是改掉照顾小孩是母职的观念 大家都要被教育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6-10-15 11:58:00
推你跟一楼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5 12:03:00
推家人尤其是另一半更是要互相体贴和尊重对方。:)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0-15 12:04:00
推原po跟一楼
作者: sylvana (真宝)   2016-10-15 12:09:00
作者: karen0507   2016-10-15 12:14:00
推原po&一楼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10-15 12:14:00
生小孩不就是为了享受照顾他和陪伴他长大的爽感吗
作者: Maybetrue (已婚)   2016-10-15 12:30:00
你举的例子实在太棒了。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10-15 12:36:00
推一下,真的很实用英国 那个权益,倒真是怪怪的……
楼主: splayer (橘子)   2016-10-15 12:44:00
把孩子优先判给愿意陪伴照顾他的人,我觉得挺合理的!
作者: gati (团购进度请Q我)   2016-10-15 12:48:00
看到你说的英国例子我有点吓到,如果我是那个小孩,将来长大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6-10-15 12:48:00
单纯不喜欢最后一句难道只有某些男士需要吗?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5 12:49:00
splayer大举的例子在美国也是有发生过的;孩子认得照顾陪
作者: gati (团购进度请Q我)   2016-10-15 12:49:00
的父母,然后在某个时间点,他们的小孩算是被夺走的
楼主: splayer (橘子)   2016-10-15 12:53:00
因为带着怒火,如果用词不当、请见谅啊!!!
作者: doroarien (多罗亚利安)   2016-10-15 12:55:00
这样的法规或许能让一些被父母生下来却疏于照顾的孩子有个更幸福的童年 我觉得未必不好
作者: poo1989 (Jade)   2016-10-15 13:03:00
推你跟1楼
作者: yggob (然后,)   2016-10-15 13:15:00
不能体贴尊重身边的人,算什么家人?同意!
作者: TianlangXing (TianlangXing)   2016-10-15 13:17:00
真的,不想花时间在小孩身上请勿生小孩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16-10-15 13:58:00
推一楼
作者: BoAaBo (打翻咖啡)   2016-10-15 14:01:00
推这篇&1楼
作者: sawating (sawaTING)   2016-10-15 14:06:00
很棒的举例
作者: ZUMA1225 (W~)   2016-10-15 14:07:00
推推
作者: liukiki (琦琦)   2016-10-15 14:07:00
谢谢分享,希望原原po能听进去!
作者: peachyqueen (linda queen)   2016-10-15 14:16:00
作者: trueblend (一个目标)   2016-10-15 14:25:00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10-15 14:27:00
保母等于替自己找了一个可以持续18年的工作有够厉害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6-10-15 14:42:00
推你跟一楼+1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6-10-15 14:50:00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10-15 15:32:00
会觉得英国的例子惊讶,应该是不知道英国有超多shitty parents吧!就是整天一直生一直生一直领救济金,完全不教养的那种。很多第二代第三代都未成年继续一直生虽然这对华人夫妻不是那种不管小孩的父母(?) 但有这样的法律一点都不意外。毕竟教养对小孩成长的影响>>>>生下他/她
作者: oceanlovesky (等待)   2016-10-15 15:35:00
说得真的很棒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10-15 15:36:00
我也觉得这样的法律反而是给儿童更多保障
作者: LilacSnow (贩剑 制杖 持盾)   2016-10-15 16:30:00
最后一段性别歧视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0-15 16:33:00
英国那个是极端案例,应该是父母把教养义务外包过头了,才会有这种结果像是完全认为有付钱给保母,保母就要24小时扛起所有养育责任,而他们当父母的都不过问小孩状况之类的
作者: ievay (kokuma)   2016-10-15 19:53:00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6-10-15 20:30:00
推 多的是生了小孩却ㄧ堆借口不照顾的
作者: guligula (å’»)   2016-10-15 21:33:00
推,但是1楼说的才正确
作者: karifuyu (勇敢小橘子)   2016-10-15 22:28:00
推你和一楼...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6-10-15 23:23:00
一楼说得很好
作者: ckw1010 (ckw1010)   2016-10-16 01:57:00
作者: Cauchy2008   2016-10-16 10:57:00
但是在台湾夫妻都做轮班工作的话,没后援不是也只能请24托婴了除非社会福利够完善,不然对苦苦挣扎收入的父母,这条法未免不食人间烟火
作者: aluna (aluna)   2016-10-16 14:39:00
推妳跟一楼
作者: linyap (miche)   2016-10-16 19:53:00
英国那个例子不就生母和养母的差别啊
作者: imhsian (陈安安=点滴娘)   2016-10-17 04:53:00
推这篇跟一楼
作者: cyh33   2016-10-18 09:28:00
英国例子好奇怪,保姆既然要争取监护权等于要把别人生的小孩变成她的,那怎么还可以要钱?所以还是工作?既然是工作(保姆)就有收到保姆费不是吗?既然要抢人家小孩当自己的,结果还可以继续收钱???!!!等于生父母生了个小孩,不但要养他(本来就是),还要多养保姆?堡姆既然要抢这小孩,就该自己处理养育费啊?小孩变她的了啊
作者: thorpey (I Need Alcohol)   2016-10-19 00:39:00
我喜欢你理性的回文!很赞同
作者: Ruth (Ruth)   2016-10-19 17:02:00
大家的法治观念都还蛮原始的哦~夫妻中监护权判给妈妈,不代表孩子就不是爸爸的,爸爸还是要付赡养费哦~英国的案例是父母被判不适任父母之职,但孩子还是父母的,外人行使监护权,孩子的父母要付赡养费给外人啊~
作者: cyh33   2016-10-20 15:47:00
嗯,夫妻(父母)离婚,和无血亲但有委托(付费)的保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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