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人生观家庭观及事业的冲突

楼主: drama (林月如)   2016-10-12 10:35:27
※ 引述《s89227 (Kei)》之铭言:
: ※此文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转信给原发文者,请不要寄信来板主信箱※
: 想了好久~才请版主代PO
: 因为问题太多太广了~很多是价值观人生观家庭观的冲突
: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 叙述的很混乱 先说声抱歉
其实问题很简单,你不能什么都要
请把问题分类归纳,然后做出选择
: 前年结婚时因为办婚礼闹得不愉快,所以当时没登记,
: 后来老公想要依亲办绿卡
: (因为他觉得台湾是鬼岛没发展被压榨,他是宅宅半导体工程师)
: 所以就维持单身且是假日夫妻,
: 本来一直以为我不孕
: 却意外在我博班毕业前夕怀孕……
: 但却是问题的开始……
: 在怀孕前,我积极找寻管道出国当博后
: 当有位老师说要给我offer时,我跟老公开心的说: 我们可以准备出国了,
: 他却回我: 你要去自己去,我要在台湾等绿卡
: (他的绿卡估计还要四到五年,而且是我婆婆一次就考过公民的情况下)
: 后来怀孕了,他就叫我把小孩丢台湾,也不肯登记跟我一起出国
: (因为登记他的绿卡要重头排队,要等十多年)
: 理由是他的产业没绿卡不好找工作
: (他英文其实也不太好……)
1.登记问题
没登记你们就不是夫妻!
这是最单纯的问题,不管怎么样,你们现在就不是夫妻
你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一块
2.绿卡问题
这明明是他的问题,和你有什么相关??
工作也是他的问题,和你一样不相关!
3.怀孕问题
你现在就是未婚怀孕,要不要留下小孩?
要留小孩,你有没有后援?
博后基本上很难一边带小孩一边做研究
就算学校那边愿意给你许多支援,工作上肯定也会有影响
你撑不撑得住?
: 吵了很久,最后他妥协并要我保证我去当博后可以拿到绿卡……
: (请问我到底要怎么保证?????)
: 我的想法是 一家人不能在一起干嘛要生小孩
: 没名分没关系,我不愿生了小孩就分隔两地
: 但是我出国当博后的薪水要养我老公小孩婆婆
: (后来才知道还有婆婆…….)
: 在LA似乎是活不下去……(新工作所在地)
: (因为我婆婆生病没办法照顾婴儿,一开始一定要我老公顾到两三岁
: 虽然我婆婆在坐移民监,却是在别人家帮佣,因为她其实没有地方住
: 我老公家只是一般般很普通的中产阶级)
: 现阶段不去的话,四五年后我能出去的机会就小很多了
: 但目前看起来,为了他的绿卡并且要一家人在一起
: 我只能放弃国外的工作留在台湾发展
: 而且在他绿卡下来前不能登记
4.工作问题
就算你留下小孩,也如愿出国工作
一样没人帮你带小孩,还要多养一个婆婆
就算老公愿意和你一起出去
照你说的他短期找不到工作
也就是你总共要养三个人,基本上难以负担
那么留下呢?
你一样算是单亲养小孩喔!
男友能够给你多少家庭的支援?
让你们可以安心养育小孩?这一点你要好好想想!
: 老公家是三代单传
: 我怀了男孩~但他不愿意登记
: 所以我跟他说小孩从母姓,等登记后再改,监护权我全拿
: 要是他拿到绿卡想要出国我却不能或不想时,才不用上法院
: 但他一直不敢跟我公公说
: 我觉得最后又是我倒楣被骂
: (我公公在我怀孕前说:你们不登记还是得赶快有小孩,
: 小孩可以给姑姑收养……)&*^%*$&$%)
5......生育问题
这一段我真的看不懂,所以他到底有没有传宗接代压力?
你又认为自己不孕,所以他是事先知道还愿意和你在一起吗?
然后为什么现在怀孕了,对你们来说应该是“奇蹟的孩子”
男友这又是什么不负责任的态度.....?
连公公都不知道你怀孕???
然后他想要出国你却不想时,才不用上法院又是什么奇怪的前提??
意思是不用结婚所以可以省下离婚的麻烦?
两人根本没有一致的人生目标
居然会想组织家庭还怀孕....orz
: 他觉得他在台湾看不到未来
: 觉得工作很糟上司很糟政府很糟
: 所以他的梦就是出国闯
: 他说他什么工作都愿意做
: 跟很多人的老公一样
: 他想闯却没有任何计画任何盘算可以让妻子安心
: 移民律师也是我找我问
: 国外的工作也是我积极争取,他只会回我他在台湾找不到
: 建议他要不要去念书拿学生签过去
: 他却说有简单路不走为什么要他走困难的?!
: 我不想因为小孩绑住他的人生绿卡梦
: 但也不想跟他过去美国辛苦
: 我同样放弃了出国工作的机会
: 或我应该让小孩跟他姓免得他被骂??
: 还是其实早该放他自由去冒险…..
: 昨天电话中他嫌怀孕的老婆吃一碗两百多的拉面吃太好
: 要跟他一起存钱出国…………
: (美国两百台币还吃不到好吃的拉面哩)
: 到底是他太天真还是我太自私对他太不信任??????
: ※此文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转信给原发文者,请不要寄信来板主信箱※
是你们都太天真
什么都想要,又不想牺牲任何事物
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简单
请直接切割你们的关系
你们不是夫妻!!
只是男女朋友!!
然后再好好地思考你目前的状况,选择自己能做的事
不要再去想对方的问题了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0-12 10:43:00
有夫妻之实只是没登记怎么就仅是男女朋友不是夫妻板上一堆烂建议都是二分法夫妻关系是有哪么简单?
楼主: drama (林月如)   2016-10-12 10:46:00
光是小孩出生时没登记婚就不是婚生推定,法律是很现实的
作者: bb101 (101)   2016-10-12 10:47:00
我实在不懂为啥婆婆之前都可以靠自己 媳妇ㄧ来就要靠媳妇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0:58:00
台湾合法婚姻不就是采取"登记制"吗!要到户政事务所登记才是"合法夫妻"!怎么会有夫妻之实就算夫妻呢?@@
作者: vesia (欧帕)   2016-10-12 11:01:00
就真的不是夫妻啊,夫妻之实用什么算?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03:00
没有"登记"的话当然是男女朋友而已啊,难不成身分证上可以
作者: yenrong (简单˙复杂)   2016-10-12 11:03:00
就是好在还没有法定夫妻关系才好办,这不是二分法是事实
作者: Caninee (i Love u GA~)   2016-10-12 11:04:00
英文不好+就算TSMC工程师好了,有绿卡就铁定有工作能养家?
作者: Doralice   2016-10-12 11:05:00
为老公牺牲但老公为了拿美国绿卡另娶的话,法律上原po没登记就是一点权益都没有呀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05:00
1楼的想法真的好~~特别?@@...
作者: karen0507   2016-10-12 11:07:00
没登记法律上什么屁都不是。很难分吗?一楼懂不懂法律啊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09:00
如果只是"夫妻之实"就能成为"夫妻"的话,那可能不只一个人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6-10-12 11:09:00
没登记,就算生一打小孩还是男女朋友阿~
作者: iangkor (???)   2016-10-12 11:11:00
Kobe2630还活在民法修正前吗有夫妻之实就算夫妻 那很多人后宫三千耶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13:00
现在应该早就不是什么"仪式制"了喔!!@@
作者: uccujoke (晴雨)   2016-10-12 11:13:00
夫妻之实在法律面前连屁都不算好吗 重点是没登记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6-10-12 11:19:00
推后宫三千XDDD, 夜店咖,一夜情,X友,都有夫妻之实喔
作者: hugh7073 (hugh)   2016-10-12 11:22:00
婚姻版真的什么奇葩都有
作者: lovelybi (哇系天蝎座)   2016-10-12 11:22:00
有人的法条还没更新@@
作者: mumuw (木木)   2016-10-12 11:23:00
一楼是从哪个年代穿越来的?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0-12 11:24:00
板上又再二分法了 科科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0-12 11:25:00
娘子快出来看穿越人士!!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28:00
还是台湾"一夫多妻" 或 "一妻多夫" 可以是合法的呢?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0-12 11:30:00
现在“法律上”男方除了对孩子有义务外 跟原po是没有半毛关系的人 这是事实啊不然呢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0-12 11:33:00
是啊~男方说到底仅仅的贡献"精子",孩子的生父罢了~@@
作者: Cucoco588   2016-10-12 11:34:00
有夫妻之实没夫妻之名的很多啊,一楼可以去小三版晃晃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6-10-12 11:37:00
没登记就算同居一辈子生10个孩子 都不是夫妻谢谢
作者: yuanko (小妖女)   2016-10-12 11:38:00
一楼是有事吗?
作者: karen0507   2016-10-12 11:41:00
爬了一下文。原来是收集嘘文大王。
作者: ninan (ninan)   2016-10-12 11:51:00
男方也没有义务啊!非婚生子女想要办生父认养还要妈妈同意或是打官司咧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0-12 12:16:00
这篇很推啊
作者: sylvana (真宝)   2016-10-12 12:43:00
夫妻就是二分法啊,有登记跟没登记阿,不然干嘛要结婚?保障的东西差很多好吗?1楼法律好弱喔。推这篇,不是夫妻就不要揽不是妳的问题,想清楚妳要什么
作者: conie88 (zone)   2016-10-12 12:47:00
鬼遮眼真的才是毁掉一生的关键……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6-10-12 12:48:00
嘘1f
作者: newabs (烦死了!!!!!!!!!!)   2016-10-12 12:48:00
推四楼
作者: ASH2012 (机率就是个赌字)   2016-10-12 12:58:00
夫妻之实要登记才有好吗......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0-12 13:03:00
一楼是反串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10-12 13:06:00
这都什么年代了,夫妻之实当然是要登记才有阿XDDD
作者: doroarien (多罗亚利安)   2016-10-12 13:15:00
原文根本气到懒得回 一个没意愿负责任的男人在那边做他的春秋大梦 还有一个不看清这男人还怀孕的国中小女生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我比较好奇夫妻之实是什么?有发生性关系的意思吗?感觉是古装剧的用词,夫妻之实就是上床吗?哈哈哈
作者: CF661020 (秋风之痕)   2016-10-12 13:22:00
清楚明了
作者: RuinAngel (左)   2016-10-12 13:44:00
夫妻之实不就是登记吗?不然到底是什么才算“实”?
作者: hellosoap (蟹老板)   2016-10-12 13:45:00
推爪妈~~好文,逻辑清楚,这才是原PO该做的事
作者: Rickyyy (Ricky)   2016-10-12 13:50:00
取交集唯一解,你出国自己带小孩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6-10-12 14:23:00
是养男友加男友的妈,不是婆婆。
作者: after11 (after11)   2016-10-12 14:53:00
一楼搞笑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10-12 15:01:00
好文要给推 嘘一楼的不要嘘到原po啦XD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6-10-12 16:07:00
同意明明只是男女朋友
作者: frommars03 (认真的生活)   2016-10-12 16:54:00
看完只觉得男女都没有为人父母的担当,小孩真无辜未婚生子的话 妈妈是唯一合法的监护人,给“男方的姐妹”(因为还没结婚不是姑姑,只能说是男方的姐妹)收养是什么鬼啊!收养还要去法院声请,不是男方的爸爸(同理,没有结婚所以没有公公)讲了算都可以唸到博士后....拜托法律常识更新一下好吗
作者: Lisedes (栗)   2016-10-12 17:54:00
推楼上,原原po法律常识要加强......很傻眼
作者: rinoya (咩咩咩)   2016-10-12 18:17:00
台湾是登记制吧..而且说难听点,那天这位不被法律承认的另一半出事,是没有半点可讲话的立场的与权益婚姻修法后婚宴办理已经是无效的方式了
作者: iamamiba (amiba)   2016-10-12 19:42:00
为啥出国要养婆婆 留下来就变男友 这逻辑说不太过去吧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6-10-12 19:48:00
一楼,台湾是登记婚,可不是事实婚,充其量只是同居男女朋友,不是夫妻
作者: HadesSide (☆Camel Club☆)   2016-10-12 20:00:00
在登记婚的国家里,夫妻之实都是假的,即使办了世纪豪华婚礼搞到全国皆知还生了十个小孩依然全是假的,唯有身分证配偶栏和户口名簿才是真的
作者: linyap (miche)   2016-10-12 20:05:00
推爪妈 原原po真的要考量自己的能力才好。那个男的其实跟你关系没那么亲近的
作者: QBby (Q比先生说别人无知听者꘸)   2016-10-12 23:04:00
推这篇 夫妻之实是什么鬼 配偶栏空白就是未婚
作者: psynana (赛娜娜)   2016-10-12 23:39:00
原po醒醒,孩子的爸超没肩膀,这种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家庭,只会觉得媳妇做的是应该的,他们就是有自以为是的优越感!要生就要有自己挺得住的准备,思考孩子三岁前的照顾问题
作者: ALENDA   2016-10-13 03:48:00
夫妻之实................有人是穿越来的吧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10-13 06:50:00
夫妻之实害我大笑
作者: dixhuit (:))   2016-10-13 09:00:00
有夫妻之实就算夫妻简直谬论,某楼真令人傻眼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13 09:26:00
一楼在讲什么屁话啊, 没登记连小手术同意书都没办法签, 还什么夫妻之实咧www 是古代人喔今天没登记出事情, 另一半根本没办法决定也没资格帮y忙或是领保险, 拜托去念一点法律好吗?
作者: okla   2016-10-13 13:29:00
夫妻之实的实是实在哪里? 未婚怀孕多的是好吗不登记 小孩也不在乎 根本路人
作者: jerome01   2016-10-15 21:49:00
本就是男女朋友而已。走错版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