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觉得原PO自私拉.
或是说,如果这算是自私,那女方其实也不遑多让.
我觉得每个人对于自己想居住的地方的想法是无价且等价的.
双方意见相左,哪有谁自私,或谁对不起谁?
说男方只想到自己.
可是除了结婚住那里这一点双方"各持己见"外,
对于女方所提出的问题,男方都尽可能地提出解决方案.
例如: 不想与公婆同住 - 男方说可搬出去住,或家里可准备房子.
消除女方的疑虑: 婚后可出去工作,不用下田.
至少考虑过的: 评估台中创业的可能.
虽然还未发生都是空谈,但女方做了什么?
婚后住台中,住哪?
租房,买房?还是女方家里也可准备房子?
男方是不是也要自行找工作? 或是自行创业?
如果你不能同意对于居住地的想法是无价且等价,
认为要评估双方为了变更居住地所产生的成本.
对,女生到东部可能面临相对于台中来说工作难找.
且薪水会减少的可能.
可是减少的幅度小于男方搬去台中吧?
根据男方说法,务农的收入可能是出去工作的"几倍".
可是女方只提出了住台中的选项,就说男方都只想到自己.
女方为了这个坚持甚至提出婚后还是各住各的. 或是不结婚.
等于是问题都丢给男方解决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