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te101 (arwen)》之铭言:
: 就原po回文说两千万是娘家给的嫁妆,
其实方法很简单,道理就是娘家买房,给女儿住。
别让男生登记,产权越简单越好。产权要登记在娘家,就不算婚后财产,
老公就不能分。所以不需要分开财产。
跟老公说,这房子娘家买了,不用老公付房贷,所以名字登记在娘家父母。
3000万的房子是娘家的房子。
原po夫妻,就继续租房子,房租和生活费,就由男方付。
预售屋到成屋,应该还要几年,这段时间,可能已经有孩子了。
等到几年后,预售屋盖好了。说服老公,要他跟娘家父母,租那间房子。
房租便宜算,一个月3万5就好。
如果老公不答应,说真的,这时已经结婚几年,小孩都可能有了,不答应这条件,
离婚成本更高,因为这时是共同财产制,这几年老公增加的财产,要分老婆一半。
离婚对男方,不划算,何况还有赡养费和监护权的问题。所以男方不会离,只能
吞下去。
这招叫拉长战线,诱敌深入。当年天下无敌的拿破仑,就是这样子被俄罗斯打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