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jou0101 (周妤)》之铭言:
: 女方:31岁,我是研究生,但有兼差教书,一个月薪水从淡季3万多到旺季十几万都有,年收入没有认真算过,差不多百万吧。但因为是兼差,还在读研究所,所以希望先租房,等找到正职工作再买房。
: 男方:36岁,一个月薪水大概6-8万不等,另有兼差,一个月差不多十万,在我们交往前,就有在看房,交往后暂缓,订婚后再次在女方居住的城市看房,后来买了一个离他父母家20分钟车程的房子。
看完整篇跟几乎要一面倒的推文。
我还是想给原PO鼓励一下。
台湾有自己玩法,常见的有:
1. 房子不出,家用也不出,工作没有,老公一手包。(谈话性节目看太多)
2. 房子不出,家用不出,但有工作养自己开销。(正常)
3. 房子不出,家用分摊。 (良品)
4. 房子一起出,家用一起摊。 (上品)
原PO属于3,良品,爱计较归爱计较,但已经很棒,没得嫌了啦。
推文里面一面倒要原PO采用4, 那根本就...跟台湾水土不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