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觉得,如果妳这位同事真的希望大家都有幸福的家庭,或许应该先好好的和自己的妈
妈沟通,别过度干涉人家的家庭。
(就我个人认知,结了婚之后,就已经另外成立一个家了)
那是兄嫂的家庭,那个家里成员有谁,应该是由他们自行决定,
又何况他们的解释是,以不适的一方长辈做优先陪伴,而不是只单单陪伴照顾嫂嫂家的父
母亲,
单由他们目前的举动就认定嫂嫂心机重或不要脸,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过严重了?
而且,如果真的心机重,婚前根本不会提,不是?
再者,一来不期望儿媳回乡同住,二来,暂不考虑北上和儿媳同住,那为什么人家家中的
孝亲房非得为了偶尔的北上探视而空着呢?
兄嫂的房子头期款,是共同支出的,那是否嫂嫂也有权利决定家里成员呢?
(哥哥的部份多是妈妈为他存下的,那这笔钱是哥哥婚前薪水交给妈妈所存下的,还是妈
妈自掏腰包给哥哥的呢?)
懂礼数的举动应该不是只要会敬酒数次即可证明吧?
嫂嫂其他方面的行为举止难道真的很差吗?
抑或是说,
非得投婆家所好才叫做懂礼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