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板规试行中,发文前请先看板规

楼主: iiun (你说呢 ???)   2016-03-09 14:59:44
大家好
新的板规终于在今天诞生了
新版规上路采不溯及既往
并从今日(3/9)开始试行一个月
有任何问题请在这篇公告下讨论或寄信给我
置底同时开放每月份检举区,检举前请先详阅检举格式
谢谢 !!!!!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9 15:15:00
刚看了一下版规,有置底检举了,为什么也保留寄信检举呢?
楼主: iiun (你说呢 ???)   2016-03-09 16:17:00
都先保留~等大家习惯置底检举后才会取消~~~~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6-03-09 16:41:00
闲聊文建议与婚姻版相关即可,另外寄信检举建议也保留毕竟应该会有人想要用匿名检举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3-09 16:55:00
婚前文, "自身已经处于订婚", 请问一下怎样叫订婚?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09 17:00:00
玻璃心条款觉得不适当 原po若只想好听的 可以任意要求板主锁文?不认为发文者可以干涉其他人的发言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6-03-09 17:24:00
没看到玻璃心条款阿?哪一条!?喔喔 我看到了 依原PO要求锁文这里
楼主: iiun (你说呢 ???)   2016-03-09 17:42:00
那我把它修改一下好了~~改成战很凶或离题太远时可要求锁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09 17:45:00
我觉得版主也可以直接订出锁文标准 不用给原发文者决定预防有些放了火就跑的 版主直接出面维持秩序好像比较好XD
作者: afria (阿法)   2016-03-09 18:31:00
订有锁文标准,板主有锁文的裁量权,不应开放给讨论串发起者决定讨论内容与与论方向... 让原作者决定锁文,不恰当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3-09 18:42:00
“离题”还蛮明确的 可是“战很大”是不确定概念 需要进一步界定 否则很容易出现甲乙丙三说
作者: unknowid (...)   2016-03-09 18:47:00
不赞成锁文的权力开放给原作者!这样会有负面的连锁反应!若是因为原作者玻璃心主观觉得战很凶就跟版主要求锁文,那对于后面想认真给建议却无法PO文的人不公平,这样本末倒置且牺牲其他人发言权利的规定会引起更多的不满!面对太夸张的文章,到时候会演变成锁文前大家倾巢而出的的攻击,并不会比较好,建议不依原作者来信检举制度,由版主依照回文的内容判断是否为为战而战而加以后续处理为妥!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9 19:51:00
玻璃心条款也不妥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09 20:01:00
非常反对玻璃心条款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3-09 21:39:00
其实许多条款,都属于版主自由心证的文字狱条款,很可怕耶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6-03-09 22:44:00
置底检举跟寄信检举不冲突吧? 不愿公开检举的就寄信检举啊锁文的权力开给原作者也太扯
作者: tukituki   2016-03-09 23:21:00
推锁文权力不该给原作者 太多人风向不对就想闪了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6-03-09 23:34:00
有的板甚至还不给原作删文,特别是问题文,删文算闹板
作者: janifer (小怪兽不怕冷)   2016-03-10 09:15:00
原Po要求锁文何不去开个人版?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0 09:36:00
另外,版主~是‘溯’及既往,不是 ‘朔’及既往。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0:55:00
好几个大版都置底检举了,是怕得罪人所以站内信嘛?如果是原PO对于歪楼而写站内信,这才是不冲突如果想经营的好,那种原PO决定删文锁文的事,一定会引发更多争议,更会开其他文去吵,版面会更乱,请三思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0 11:02:00
推e大见解。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1:02:00
这是公开版面,发文本就该三思,而不是和小孩子一样看到不顺意就删文然后又写。这样子的条款,原PO权力比版主大呢版主请不要本末倒置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6-03-10 11:41:00
推 emily 快出来选版主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2:25:00
我八字不够重,7月要生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10 14:12:00
出来选 不然一个版主感觉太累了QAQe大靠你了!!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6-03-10 16:59:00
恭喜 emily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3-10 17:38:00
版主辛苦您了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00:28:00
感谢版主这么认真维护板务,辛苦了!首先我不懂,为什么发问者认为已经得到足够解答的可以终止讨论了,会被视为"玻璃心条款"?会等同于"不公平"?还等同于"牺牲他人权利"?是有人想要打破什么吗?再者,即使发问者认为讨论串已经混战或离题太远也没有资格喊停?原因是默认发问者玻璃心吗?有这么非得打破不可?最后,"倾巢而出的攻击"会不会说的太有画面太名正言顺了?果然是真的要攻击什么吗?希望某几位自信又成熟的常驻版友能好好教导我们什么叫作"理性、尊重的讨论态度"。
作者: lodestar   2016-03-11 02:02:00
新板规连嘘的限制似乎还在 请问"勿以推文与其他板友相互嘘文争论"代表连推也在限制范围内吗?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08:28:00
熊猫妈,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锁文是归于版主的权力,你一直强调别人很有自信很成熟~其他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会因为被嘘或是文章被检验而删文或是跟版友对骂,其实你就承认你是害怕不就好了?而且我真的想跟你说唷~你的文章总是被人不认同而且被不认同的点几乎都是一样的,你可以说我们的标准怎样怎样不是对的其实都无所谓,我觉得大众的观点也真的都不是全都对的,但是你都没有觉得很奇怪吗?不论是你发文或是你推文都会造成婚姻版大团结的围剿你,就如同版主公告的这条玻璃心条款~你都没察觉只有你认同吗?网络上彼此之间都不相识,你能让生活在不同环境、教育、观念的人对你有一致的批评如同对玻璃心条款一样,建议你真的该看看自己有没有问题,而不是一直跳针,如果你找不出你哪里有问题其实也就算了,就因此认定ptt的婚姻版恶人很多也无妨~因为说事实面,为什么你会在这碰壁而绝大部分的人不会?过得不好的人是你也不是我们,你与其这么习惯陷入我们针对你的心态,不如看看最简单的事实-就是为什么你被围剿这件事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11 08:29:00
发文希望板友一起骂婆婆烂 结果板友全都指出烂的是老公 发文者怒骂全板不听话都在攻击她 崩溃久久不止这类事情太多了 我想大家都记忆犹新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1:03:00
为什么熊猫妈几乎每篇公告都要出来打游击?很多版友正常又理性的推文,妳自动跳过。某些ID推文就开始强调自己是受害者或者是推公告文就不用被嘘?再次强调,这里是公开版面,连推文都会被菇狗出来。妳只有想到自己,只有把这里当成妳的树洞,无视其他使用者的自由敢贴文,本来就该有私事变成可受公评之事的觉悟,不然为何要强调发文前要三思,没有办法接受其他人的意见,是不是就不要有贴文的动作而不是只要听想听的?那这样去P2请个版,顺便锁上,不是更好呢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13:23:00
感谢楼上三位大团结围剿为我们示范了理性尊重就事论事:)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3:45:00
所以妳承认自己不理性,不尊重,不就事论事耶啊不要乱扣人围剿帽子,争议性很大唷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13:49:00
E大~事实终究是事实~翻开他过去的文章就知道了~不需要跟她再说什么,因为也不是我们在担心被批评~就随它去吧~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1 14:30:00
在现实里如果原PO发起了一个话题,和邻居朋友讨论,当原PO不想聊时,原PO可以自己停止话题(删文),但就算在现实里,她能止别人去巷口或回家再讨论(回文)吗?不能嘛...所以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自己不想聊就想要所有人也跟着全部闭嘴,就完全只是种鸵鸟与耍赖心态,如果无法接受公评,请勿随意上网PO文,相信这应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常识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14:59:00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或多或少会有人以谈论别人的家事当作人生目标,现在有源源不绝的话题可以用,如果话题被限缩了,当然要誓死捍卫的呀!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1 15:11:00
妳的意思就是所有上来PTT推文的人都是以谈论别人的家事当作人生目标囉?阿,这当然也包括妳自己,不用这么鸵鸟心态,看看这公告有谁赞成这条款的?我的举例子只是表示不管现实或网络,妳说了就要接受公评,而不是天真的以为自己不想聊,就可以叫所有人闭嘴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5:23:00
不然,m小姐,反正这缺版主,妳可以出来选,选上了怎么样都可以,好嘛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15:28:00
咦!E大,这是好提议耶~熊猫妈你要不要出来选哩?反正现在正缺版主唷~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5:35:00
她八字够重,应该OK的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2 12:36:00
除非看新闻都没做过任何评论,否则那都是在谈论别人的家务事,不用讲的自己好像都没讨论过新闻一样,自命清高似的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3-12 13:40:00
这样持续攻击网友的论点不断争辩,到底对自己的人生何益?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5 18:37:00
可以提高发文门槛嘛......很多新帐号和其他怪怪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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