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10000 (超级无聊)》之铭言:
: 原po回文有说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祖产
: 十之八九是祭祀公业
: 祭祀公业有派下权者仅男系子孙
: 女性子孙限未出嫁者或已出嫁招有赘父者
: 看样子原po所谓当初讲好的条件
: 就是老公入赘
: 衍生影响小孩从母姓不说
: 老公必须改拜女方家祖先
: 这对公婆而言,恐怕是难以接受
: 现在祭祀公业的土地很值钱
: 尤其是台北市,可高达数百亿
: 连军宅教母都想插一手
: 原po不愿说清楚
: 我猜可能是很知名的祭祀公业
: 怕大家一猜就中
: 想要处分祭祀公业,真正吃到这块肉
: 通常都会伴随无止尽的官司
: 讲个也是祭祀公业的八挂
: 蔡姓前国大代表为了儿子选台北市议员
: 掏空祭祀公业五亿元的现金
: 儿子虽然选上,但下届就因为贿选入监
: 而国代本人诉讼缠身不说,最后癌症去世,令人不胜唏嘘
: 一切顺其自然,男方不愿意
: 妳又怎知不是妳们家祖先的意思
: 再怎么说家庭的完整,永远比祖先的财产重要
: 怎有死者重于生者之理呢?
只是派下员应该没有这么复杂
因为派下员"每一家"都会有一个, 如果原po她的祖父过世了的话, 她的爸爸.所有叔叔
以及没有出嫁的姑姑都自动成为派下员, 往下算当原po的小孩要成为派下员的时候,
光是原po祖父这一脉就人就可能有数十个了, 现在祭祀公业有法律在管, 管理人要用
选的, 根本不可能是继承的(某一脉一直当管理人), 派下员都只要负责分钱就好(祖产
有租人或营利的话), 这种好缺怎么会没人想做
人丁比较稀少的祭祀公业? 应该没有这种东西吧, 人丁稀少真的要分祖产的话就简单
分一分就好啦, 而且人丁稀少成立祭祀公业的目的是?
其实祭祀公业分钱的方法我觉得蛮奇怪的(我们家的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都是这样)
就是只要是派下员每半年或一年大概都可以分到一次钱, 这个钱是祖产营利后扣掉维持
宗祠以及各种管理人可以收回扣(误)的花费, 例如回福建扫墓并且常常帮那边的同宗盖
房子.盖小学.盖东盖西之后剩下来的.
可是如果我的祖父只生我爸一个儿子, 我爸也只生我一个儿子, 而我叔公生两个儿子, 两
个堂叔又都生两个儿子, 在我祖父当派下员的时候我曾祖父这一脉是两个派下员, 到我
爸当派下原的时候变成三个派下员(假设叔公也往生), 到我当派下员的时候变成五个
派下员, 而分钱的时候每个派下员是拿一样多的钱, 跟一般认知的好像有点不太一样对吧?
而且是所有派下员都一样, 所以其他更远一些的亲戚如果生的多一些的话....XD
至于管理人在把祖产租给别人的时候把本来可以租三千万的地和人家谈成签约租两千万
再收五百万到口袋里又是另一个故事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