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原PO(前)女友 贷款买屋&登记问题

楼主: Cauchy2008   2015-12-15 04:13:46
借用u板友的备份文。
我觉得女生不买屋的理由说得很明确了。
她提到:
1、“以我跟原PO的经济状况贷款买屋,
  对于现阶段应该先以储蓄为主的我们会很辛苦”
2、男友“曾抱怨过目前他的工作不算顺利可能明年会再换工作”
  “这不是稳定的状态买屋”
就这两点(储蓄不多+有换工作意图),
我也觉得婚后第一年先租房比较好。
至于她是不是贪房产的人,我个人认为:不是。
因为她从头到尾都坚持租屋,甚至提出付房租给男友父母的方案,
并说:
“以后我们是共同生活的人,
 你缴不出贷款我也有责任要缴”
感情信任度不足(男友暧昧事件、滚回台中事件),
理财观念歧异(靠股票生财v.s.定存)
家庭观念不同(我v.s.我们)
有诸多不合,分手未必事坏事,
散了一对怨偶,成全两对佳偶。
祝福两位各自觅得良配。
※ 引述《unknowid (...)》之铭言:
: 先说结论,
: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奢望,
: 想要的东西自己赚取,
: 爱钱不可耻,
: 但是请爱自己的钱。
: ※ 引述《alina711 (Alina S)》之铭言:
: : 我就是原PO的(前)女友,八年前考上北部的大学,入学后没多久认识原PO进而交往。有些
: : 网友认为我初到台北生活没有很久的时间,虽然只有读大学时期仅仅四年间在台北,对于
: : 台北生活环境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适应北部的天气。
: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2-15 04:28:00
你完全忽略那段她拿出提亲时父母讲的话,还以为男方父母会有房子给新人居住,要有"安定居住的家"就算要缴贷款,登记共同持有就好了,何必要女方名下?如果换成女方娘家出头款,登记男方名下如何?
作者: erhugirl1213 (送来的衣服是谁买的)   2015-12-15 04:36:00
男生不愿意共同持有,说要等缴完才共同持有喔
作者: transferking (transferking)   2015-12-15 04:40:00
我觉得女方是因为小时候心理创伤所以才说“要贷款ok,但房子登记在我名下”然后她会和男方一起付清贷款她应该不是真的想贪那个房子,不然她一开始也不会说她想要租屋,胜过于想要买房但是...于情于理...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出的头期款全部登记在妳名下???? 这不ok吧难怪男方父母会说如果女方父母敢开这个口,就真的登记到女方名下。用脑袋想,谁会开这个口啊?
作者: rossie (敝姓陈~)   2015-12-15 04:45:00
推这篇!原原po女朋友我觉得满务实也知道自己要什么,能力在哪,是“实在气不过”才提出房子登记在她名下,结果一堆人,包含原原po无限放大!嫁给一个什么都算很精的人真的很辛苦,重点是他们(指原原po)还觉得女方赚到不吃亏,满自我的
作者: transferking (transferking)   2015-12-15 04:46:00
那共同持有也可以吧...为何要一定要登记在她名下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2-15 04:48:00
气话当然可以说,但是不能控制人家怎么解读啊单就住房来说,一个月出六千到底是亏到哪里去?幼年心里创伤那么没安全感的话,可以打租屋契约啊女方如果能把男方气话当真,男方当然也认真看待女方气话啊不过现在看起来,不管板友如何解读,给的建议还挺一致。分
作者: transferking (transferking)   2015-12-15 04:58:00
那应该是有点真心话了吧 她不是说男方在昨晚跟他妈讨论,他妈说“如果是我(女方)父母来讲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她接受,但如果是女生自己讲就不行。”我的解读是女方和她父母是认真的要把男方父母出钱头期款买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才愿意结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5-12-15 05:07:00
这么有骨气会收3000的房租?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说她贪啊。一部份的经济来源是仰赖很多人认为不该觊觎的男方家长的财产。我说她贪并不是指责她,无论小家庭、大家庭本来在财务上相互支援就很普遍。她是不是想过牺牲自己想要的一部份,去换取未来经济上的安全感,而这个安全感是来自于别人的家产,而不是他自己的努力还有那个房租。老实说,跟家人租房子和给家人带小孩有多少人是按市价给付。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2-15 05:26:00
那段话看起来不是女方以理性接受了男方的就业分析吗?为什么北上就一定是交易?一般说来北部工作机会多也没错啊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5-12-15 05:34:00
女生应该觉得即将成为一家人,所以在金钱上比较不分彼此,但男生超计较的啊,怎么会一开始提出他住家里,女生在外租屋的主意,又不是异地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2-15 05:40:00
如果一个月6000会计较的话,3000对她也就不算小数目了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5-12-15 05:48:00
房租补贴只是阶段性的,应该不是考量重点。自己薪水没增加,男友常抱怨工作可能换,比较可以支持他的不就是男方家长可以靠。靠其实也不是大问题,只是男友实在非良人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2-15 05:59:00
妳这样说,意思好像是女方不贪千万贪三千耶,怪怪der
作者: yoyocat   2015-12-15 06:00:00
女生没有要靠男方的父母吧!她一开始就坚持结婚要租或付房租给父母。是男生一直要拿父母的钱。后来女方暴气房子登记名下就买的第二天就提分手了,这样也可以推到她在贪男方家产的论証究竟怎么成立?
作者: Raphaelkiki (猫奴)   2015-12-15 07:07:00
其实“把房子登记到女方名下”这个大决,是个浇熄买放念头的好方法!希望记者大人别把这男女主角的故事搬到新闻上…
作者: monzuki (咩月)   2015-12-15 07:28:00
推这篇…只因为女生最后气话就一直被拿起来针对,却没人看前面男友咄咄逼人…跟男主角一样避重就轻
作者: yien (菲比)   2015-12-15 07:31:00
女方当然要那样说啊,不然就完全被看破手脚了不是?以男方父以男方父母的资产会让他们儿子面临付不出房贷的窘境吗?租屋一年更莫名其妙了,这一年财产就会暴增还是?完全不知所云
作者: freeis (鱼)   2015-12-15 07:41:00
推这篇,男的有够烂,快分手!!
作者: onlylikeu (zZzzZZzz)   2015-12-15 08:12:00
推这篇,中立分析!一堆选边站的想法都很极端欸!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5-12-15 08:33:00
我觉得是男方的家庭和男方的理财观念让女方有危机意识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12-15 08:40:00
本来觉得女方有点问题 现在看起来是满不错的,这年头愿意靠自已努力的人就值得鼓励. 希望你找到适合妳的人。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12-15 09:00:00
不过女方有一句话怪怪的 : 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拿. 这里指的得不到的是什么?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5 09:02:00
我猜是男方想要买新房逼女方结婚,女方得不到房不结,男方也不会有父母资助了(目前)
作者: LuvA (拉芙A)   2015-12-15 09:25:00
同意+1
作者: lylliah (莉小猫)   2015-12-15 10:28:00
同这篇感想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5 10:36:00
drama大,对于男生来说差异比较小吧 反正他下次要结爸妈应该也会出头期帮他买 XD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5 10:39:00
所以他才会不想分手吧...XD 重新追一个很累这样?XDDDD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15 10:44:00
毕竟中间再怎么心痒也是八年了(搞不好还初恋?)他们又还没到不合则分的豁达年岁 XDDD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2-15 10:45:00
学生时代的恋情常常就是这样难舍难放,虽然心知问题很多但其实我认识的人有一半在毕业后就会分,社会很现实啊这两人毕业后也算有尽量配合很努力了,可惜婚姻更是现实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2-15 11:10:00
抓马大我看过从国中纠缠到大学毕业还是分分合合的不适合的救算纠缠一辈子也没办法走入婚姻 这跟现实没关 是爱情本来就跟现实有冲突
作者: likeastar ( )   2015-12-15 12:16:00
女方是有靠男方的 不要再凹了 每个月三千也是钱 不是说批判女方拿钱 这本来就是你情我愿没什么 只是推文说女方没靠男方完全不同意两人没共识分手也好 本来就一个锅配一个盖 不合何必勉强 男女方就算都有不好的地方 还是会有绝配在那边配好好的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5 12:19:00
女生要到男方爸爸问说什么时候搬出去(太不堪了吧)。还好意思拿男生妈妈钱,难怪人家会轻视女生出身,女生也太厚脸皮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12-15 12:31:00
往好处想,只是体谅女方与大家庭同住可能会不方便压!还愿意补贴3000,算是很不错耶.
作者: stephanieccc   2015-12-15 12:54:00
推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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