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co78 (minco)》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NO
: 第一次借老公帐号PO文,如排版有误,请见谅。
: 原PO今年24岁,跟先生结婚一年,跟先生两人一起住(房子是婆婆的),无小孩。
1. 房子是婆婆的,妳没有拒绝的理由。既然不能拒绝,不如顺势赞成,换个好名声
跟先生妹妹好的开始。
2. 跟先生说明绝对无法胜任"管教"的责任。
3. 国中少女把你当姊姊,那完全是好情况。对付青春期少女当他朋友就对啦。
抽菸不要制止、翘课不要抓马、骗念书其实跟男友过夜不拆穿,记住管教不是你的责任
你们绝对会相处得很好很好~
4. 等过完青春期(高中or大学),你们可能也有个小孩了,有个姊姊帮忙照顾你会很开心
万一国中时期走歪了,那也只是搬出去跟这个妹妹分开就好,记住这间是婆婆的房子
本来就不属于妳们的。
(对了,我弟小我16岁,也刚过青春期。其实方法用对不会难带...别把自己当妈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