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老天爷开了一个玩笑

楼主: 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   2015-10-15 10:58:47
※ 引述《chinkuo (怀念 呈依)》之铭言:
: 也请好好重新检视自己的保单,真的很救命。
: 不是我们家要保险,今天我老婆有保医疗险,
: 提款卡密码只有我知道,但我确实都会用在我老婆身上(收据会给岳母)。
: 但我岳母仍担心我将钱做不合理的运用,
: 我父母为我觉得很不值,因为三个月来我陪在我老婆身边(日夜),
: 却仍然被岳母这样的不信任,
: 她说未来医疗险用完之后,要和我们家平均分摊,
: "她一份,我一份,我父母一份。"
: 我很担心,如果都给岳母做(不指望岳父),
: "幸好,我还没跟你登记..."
...
如果有登记 今天站在医疗跟法律的立场
你的决定就是最重要的决定 即使她父母持反对立场也一样
可惜今天你没有登记 没有婚姻 你不是他的老公 他也不是你的老婆
很抱歉 即使你有出示收据 仍然无法脱离侵占他人财产的事实
她无法表达意见 她父母是监护人
你基本上的行为跟捡到提款卡盗刷的行为是一样的
对方家属没有提告已经是很宽宏大量(或者没有想到)
另外.. 关于你对她未来的意见或选择
例如继续维持生命 或者是决定要不要放弃急救 或者任何的医疗同意书
你都没有权力过问.....
当然是要宣告禁制产 家属甚至有权力要求你不要再接近她
你也没有地位去要求她家属有没有好好照顾她......
而她现在没有自主意识 所以补登记之类的也不可行了
至于你要不要用自己的钱去照顾她 那是你自己的选择
这就是现实..
前面问说婚姻倒底有啥好处.. 你这篇就是个例子....
结婚说到底就是连自己的命都交到对方手上..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1:02:00
这篇还比较实际..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10-15 11:02:00
很好奇有什么原因结婚六个月还不登记???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5-10-15 11:05:00
他们在法律上的确就是没有关系,现实就是如此
作者: shyangyun (小猫)   2015-10-15 11:06:00
结婚的好处就是在于法律保障 没有登记也无法帮她做医疗决策
作者: ASH2012 (机率就是个赌字)   2015-10-15 11:08:00
很残酷,但真的就是如此。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5-10-15 11:16:00
推最后一段...........
作者: AppleAlice   2015-10-15 11:19:00
没什么原因啊,我朋友婚宴办完都快三年了,孩子也生了就没登记,登记是取得法律上身分,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就不想要这样的变动,所以实质上是夫妻、家庭生活,但法律上就不是
作者: BADBUG (推文是分享的动力)   2015-10-15 11:25:00
就是这么回事,就怕女方变卦
作者: pomyopnion (四季)   2015-10-15 11:29:00
我也想到前面那篇..
作者: unknowid (...)   2015-10-15 11:33:00
li大,不好意思,我看了真的浑身不对劲,是权利不是权力,然后民法没有禁治产宣告了,已修法为监护宣告。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5-10-15 11:40:00
中肯推,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10-15 11:48:00
没登记就不是夫妻耶,那这串要算婚前文?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2:08:00
女方家长吃人够够吧,没登记那前3个月怎么不自己去顾然后没登记又要求对方付一半钱,吃定原原po心软放不下
作者: unknowid (...)   2015-10-15 12:14:00
楼上,没登记就没有权利义务可言,所以男方无权利保留女方的财产,自然女方也没有权利要求男方负担义务,话在人讲,有些人说的话听听就好,难不成女方说什么男方就要听吗?当然不是,牵扯到钱难免不牵扯到法律关系,所以厘清法律关系事情就好解决,剩下的就是道德感和情感的问题。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5-10-15 12:31:00
结婚好处大概就是取得法律身分吧,也想到前面那篇+1今天没登记,身分就是"朋友"不管原PO说他付出了多少如何就是朋友,能保管女方财物.决定任何事情的,就她爸妈而已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2:35:00
法律上来说的确没错,所以同志才会积极争取婚姻权不过原原po案例里的女方家长,从情感上来看真的是吃人够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0-15 12:46:00
看了这个案例 还有哪些人会说结婚不过是多了一张证书的??一堆不结婚在那边瞎混 年纪越大越这样做的,不在少数阿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10-15 12:55:00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0-15 13:04:00
不过也有看过结了婚,女方也是出了事,男方丢回去给娘家顾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13:05:00
真心相爱的人 能结就别拖吧~也请支持同志能结婚,我跟女友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医生完全不甩她 还呛我说她是哪位 我说她是我女友(我们交往同居16年) 那医生嗤之以鼻说 那就是朋友啊!! 我都气哭了 好绝望
作者: firefox320   2015-10-15 13:05:00
楼上拍拍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3:06:00
pf2大说的案例应该占了大多数吧,唉...不过如果有极品亲戚的,真的建议登记比较好,免得有什么事衰到另一半ru大拍拍
作者: firefox320   2015-10-15 13:07:00
这篇中肯推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13:08:00
我们的例子是小case 上次看到出来参选的同志律师许秀雯 写她为何成立伴侣盟,起因是一对老少配的男同志,年纪大的担心自己会先走,财产房子全登记在年轻伴侣身上给他保障想不到年轻的男友先过世!! 家属马上就把房子拿走(年轻男友跟家人已二十年没联络 因家人不接受同志恋情) 房子拿了还不够 年老的那位领了户头的存款帮伴侣办后事,还被家属告侵占!!当事人又不能公开同志身份 伴侣死了 钱没了 又被告 找上许秀雯律师帮忙,最后只能免于侵占罪名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3:15:00
楼上好惨....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3:15:00
楼上的案例好惨.................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13:17:00
真的是人间惨剧....现在地方政府有提供没法律效力的伴侣登记,我们会先去登记看看,但我想 涉及到遗产 医疗 保险的时候,这种没法律效力的证明 各机关单位不会冒纠纷风险采纳的...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3:20:00
也有很多人看不起那层法律关系的,不过我想人人都该有选择权,而不是被强迫接受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0-15 13:20:00
ru大 我记得医院是可以申请的,保险也可以,先不管法律纷争问题,你想解决的事情应该有可以绕过这些问题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13:24:00
本人还有自主意识 保险请领都不会有问题的(我们也互相扶持走过了谢谢关心)~只有一方死亡 或像这案例这样变植物人了真的就无解 但偏偏这种情况是最需要法律保障的我们努力不只为解决自己眼前的问题 经历过就会有悲悯心 那些更惨的爱侣们怎么办呢...人生无常 现在还好好的 明天随时会走或失去意识 谁知道?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10-15 13:38:00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3:40:00
是吗?记得是若有公开仪式例如去教堂的婚礼就算结婚了登记只是另一种方式 电影不是乱演的 没人说要登记才算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13:42:00
楼上是认真的吗....台湾改登记制好多年了欸
作者: domotorei (动物太太)   2015-10-15 13:43:00
ru大,NT300的推文可以直接无视。
作者: trueblend (一个目标)   2015-10-15 13:44:00
民法改很久了,请看民法982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就是因为所谓的公开仪式争议太多,所以才改登记制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10-15 13:46:00
很久以前是仪式婚… 现在早就改成要登记才算数了这串虽然不算已婚但希望留着啊… 每次都会有迷路的来问结婚有什么好处,这篇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啊
作者: prunus (杏花儿)   2015-10-15 13:48:00
三百大多久没update,现在台湾中华民国只有登记制了
作者: LoveSATO   2015-10-15 13:57:00
NT300 现在已采登记结婚制度了耶~你活在哪一年阿? XDDDD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10-15 14:00:00
300大,你是认真的吗?早就已经改为登记制了呀!
作者: AppleAlice   2015-10-15 14:08:00
医院和保险虽然可以申请,但是少了那个身分会麻烦很多而且也只是理论上可行,若碰到跟亲属意见冲突的时候,医院为了自保,还是会以亲属的意见为优先
作者: Ashelying (幸福是水中的倒影)   2015-10-15 14:44:00
推,没登记就跟路人一样,什么都插不上手,给她母亲去安排吧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0-15 15:12:00
没错,现实就是如此...
作者: djviva (时鼠无奈)   2015-10-15 15:43:00
推这篇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47:00
现在改登记了 可以不办婚礼等阿杂 去登记马上婚总觉得300大是不是反串 这么跳脱现实的很少见欸 XD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5-10-15 15:58:00
推这篇~ 也真心希望这串文可以让更多人支持多元成家
作者: azure1428 (曲阑深处重相见)   2015-10-15 15:59:00
NT300大其实是穿越来的古人吧!!!!不管是思想还是常识 都跟现代人大不一样呢!!!!很快就学会使用PTT 真是适应力很强呢!!!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6:05:00
人觉得很可怜 大概搞错了 没登记变成什么都不是的路人不然婚宴也办了 其实应该已经敲定的说 但没去登记就是没有阿...现在就只能看着办 看女方家愿不愿意算他一份不然他连要转去哪里看护 都没话说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6:18:00
其实原po知道他没法律的名分,他也是来说心情不是求助,也没必要说人是为了钱找的借口。而他暂时还放不下老婆啊…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6:19:00
何时改的.... 可能电影看太多 以为有神父作证就行 sorry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6:21:00
300大 建议 关掉电脑 接触社会 好吗电影看了八年 想必是很棒的电影
作者: wwhd (坚强的孩子)   2015-10-15 16:23:00
2008年就改囉~~还好啦七年前而已XD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6:23:00
所以我从头到尾和老婆不算结婚吗?直接叫她搬家分不到我钱?那差了几年 可惜...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6:24:00
你在2008年前结的婚就是仪式婚....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6:25:00
讲真的 一般正常人谁会注意这种规定 是你比较特别吧在说道义上 有公开仪式一人以上作证本来就该算结婚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6:27:00
你才是不正常吧 被发现自己没再注意时事就脑羞 = =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6:27:00
原波怎么看都有夫妻 一群人为了利益钻法律漏洞 可不可耻啊之名与实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6:28:00
我知 他知 独眼龙都知道了 就你在那边不知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16:29:00
要不要做问卷问路人 知道的人绝对是少数
作者: marksky (123)   2015-10-15 16:37:00
我知,我不是后知不觉,我先知先觉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6:40:00
我家只有我一岁半的女儿不知道现在是登记婚。
作者: eve28x (吾实彼娘之非思为)   2015-10-15 16:52:00
http://tinyurl.com/q55pcq6。全世界都惊呆了 2008 新制度
作者: Rilakbaby (乐乐)   2015-10-15 17:06:00
...大家都知吧...三百块大...
作者: moocya (廉价劳工)   2015-10-15 17:09:00
推,这篇很重要。原PO好好考虑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0-15 17:21:00
我知我老公也知 但我爸妈不知 是我结婚的时候去先登记惹怒我妈才知道我妈不知的(好像有点绕口令)应该说 长辈们都知道结婚该登记,但不知道以登记时间为基准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10-15 17:25:00
楼上,至少知道要登记啊…只是细节不明,不是完全不知道登记才有效力。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10-15 17:28:00
是这样讲没错啦 不过长辈都很生气居然先登记才婚礼为什么不能回溯真讨厌...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5-10-15 17:35:00
仪式婚改登记婚,新闻都有报......另外能不能结婚是权利,要不要结婚是选择。不能抹煞他人的权利,但要尊重他人的选择
作者: icebabe (icebabe)   2015-10-15 19:15:00
这是婚姻板耶!大部份要结婚的人怎可能不知道登记制。
作者: wizhexe (黑着眼圈泛著泪光)   2015-10-15 19:46:00
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还是要厘清。
作者: gestural (没有红茶喝的日子~绝望啦)   2015-10-15 20:05:00
看护费拿完就下班吧!
作者: YAK (吃草)   2015-10-15 20:19:00
怎么有人结婚六个月还不登记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10-15 20:27:00
胡婷婷也是从头到尾没登记啊 所以胡志强说女儿一直都未婚何来离婚的问题婚礼上还公开签了"结婚证书",历时一年,最后说是"和平分手"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10-15 21:30:00
玩扮家家酒也不用登记
作者: unknowid (...)   2015-10-15 23:49:00
NT300,登记婚这已经是常识了,应该只有像你这种远古时代的物种才会不知道,建议你赶快逃出你那口井,多去看外面的世界,否则常常发那种自以为是的言论,是会贻笑大方的唷。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10-16 10:32:00
推 唉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10-16 18:27:00
push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10-19 01:08:00
缺乏常识还可以呛成这样也满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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