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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控遭性侵60次? 没想到结果竟是这样
2015年10月05日14:28
30多岁的已婚OL,指控公司直属黄姓主管前年利用带她外出洽公、谈生意的时候,将她带
往汽车旅馆性侵害,且次数多达60次,OL的丈夫怒代妻子对黄姓主管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
诉,但却又加告了一条妨害家庭。但因主管否认性侵,且全案只有女子的单一指述,无其
他证据可证明女子遭主管性侵、或是2人有发生性关系,台北地检署因此在今天做出不起
诉处分。
这起怪异的性侵案,全都来自于一通神密的电话,去年中,OL的丈夫突然接到一通来电不
显示的电话,电话那头仅说出“你老婆与上司有不正常的关系”,然后就匆匆挂掉电话,
敏感的丈夫听完思索了半天,直接问妻子发生了什么事情,OL在丈夫的逼问下,竟然说出
“我被强暴了”。
OL告诉丈夫,年近50岁黄姓主管,在2013年间,常趁著带她出差洽公的时候,将她载往大
台北地区的汽车旅馆,违背她的意愿对她性侵害,最远还到过台中,她每次都有反抗,但
仍逃不过主管的欺凌,总计在2013年共被性侵的近60次之多。
OL的声泪俱下的告白,让丈夫选择相信,就前往台中市的警察局对黄男提起妨害性自主的
告诉,但是当他陈述完事实后,资深警员劝他“要不要加告一条妨害家庭,这样比较保险
”,OL丈夫于是听从警员的意见,再加告对方妨害家庭,当案子进入台中地检署后,调查
发现犯罪地点、被告都在台北市,就将案子移转到台北地检署。
北检开庭时,女子在丈夫的陪同下出庭,每次开庭都是哭得死去活来的诉说如何遭到黄姓
主管性侵,她是如何的反抗,讲到激动处,连丈夫都听不下去,向检察官请求离开侦查庭
,但当检察官请女子提供相关证据时,女子仅能提供存放在云端的GPS讯号,证明她去过
那些汽车旅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可证明她遭主管性侵。
而黄姓主管对于OL及其丈夫的指控均否认,他辩称,他与女同事互相倾慕,也有暧昧的情
愫,但绝对没有发生性关系。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OL有遭性侵或两人有发生性行为
,检方因此就黄男遭告妨害性自主及妨害家庭部分均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心得:
1.有外遇疑云时,千万别相信一面之词
2.另一半外遇之外,又加上说谎,请认真考虑这段婚姻的未来
3.在外面乱搞到会有人告密,显然不是太嚣张就是做人失败......
4.这样的案子可以反控诬告吗?
5.2013年一年60次,一个礼拜至少得一次,真的是满多的。
如果真的非自愿,多少人妻可以忍受这样的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