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从天亮做到天黑” 妻检具录音告丈夫通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5-10-07 09:07:13
“从天亮做到天黑” 妻检具录音告丈夫通奸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67394
104-10-06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已婚的陵姓男子疑与刘姓前同事上摩铁嘿咻,妻子得知后在外
守候5小时,拍下陵男驾车离去身影,并在检视行车纪录器时听到“我们从天亮做到天黑
…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强”、“我女朋友怎么受的了”等暧昧言语,怒告丈夫与刘女通奸;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妻子拍下的影片因车窗反光,看不见里面的人,录音也没办法证
实为陵男与刘女对话,今以罪证不足将2人处分不起诉。
陵妻指控,丈夫曾于前年11月23日向她坦承,自己与刘女已发生多次性关系,她心痛之余
,仍觉得丈夫只是一时鬼迷心窍,盼他能回心转意,遂继续隐忍,但去年1月4日,丈夫还
是驾车载刘女至汽车旅馆嘿咻,她与友人在外守候,从中午12时许等到傍晚5时许,才看
见丈夫驾车离开,远远拍下汽车离去身影。
而后陵妻检视丈夫座车的行车纪录器,发现当天竟录下“我们从天亮做到天黑,怎么这么
强,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强!”、“我女朋友怎么受的了!”等暧昧对话,陵妻怒不可遏,
在友人陪同下检具相关证据至警局怒告丈夫与刘女通奸。
陵妻于警询时泪诉,丈夫曾向她坦承多次与刘女发生性关系,以为丈夫已迷途知返,不料
仍与刘女藕断丝连;陵妻友人也证称,她确实有看见陵妻丈夫驾车从汽车旅馆离开,也隐
约看到副驾驶座有坐人,她直觉是个女生。陵男则矢口否认曾与刘女至汽车旅馆,双方也
不曾发生过性关系。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陵妻虽检具录影画面与录音为证,但影片中仅远远看见陵男座车
从汽车旅馆驶出,前档玻璃却因反光无法看清车内的人,且录音虽有暧昧言语,亦无从证
明与陵男对话的就是刘女,同时也没办法得知2人确有发生性关系,检方因而将刘女不起
诉,至于陵男则因妻子撤告,同样获不起诉处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0-07 09:43:00
撤告只是撤刑事,不想丈夫去坐牢有前科,若有孩子的话很多会撤,但民事还是一样可以告精神赔偿啊这位太太错的只是抱着错误期待以为丈夫会回心转意其实大多都抱着可以享齐人之福的心态继续苟且
作者: jane69 (蓝调爵士)   2015-10-07 09:53:00
外遇还需要原谅吗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0-07 10:02:00
我是觉得这没啥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因为对自己都是折磨放过自己,可以追寻更好的未来
作者: sandyQQ (-)   2015-10-07 17:24:00
不要再说什么刑事坐牢前科的话 小罪不会坐牢易科罚金一般人也查不到前科 在法院输入名字可以查到到是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5-10-07 18:11:00
我不懂这种双方合意的行为为什么是犯刑法罪 既然是犯罪还可以只告其中一人 真是神奇 要告就一起告 要撤就一起撤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0-07 19:02:00
一般良民被告就很恐慌了啦,只是做个笔录都紧张,所以问题不在查不查得到,大多都觉得丈夫有受到教训就撤了.....公婆家人也会奉劝,除非真的撕破脸又离婚,不然.....虽然我也觉得通奸罪是一项很奇怪的罪(摊手)只能说,若夫妻想继续一定要有一个代罪羔羊顶罪,才不会彼此检讨可以表面和谐装傻....一切都是小三的错!!就OK啦!
作者: ilovejoke (幽默上等!)   2015-10-07 23:53:00
有音源还无法判别是不是当事人 台湾的蒐证技术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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