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下一步?!

楼主: drama (林月如)   2015-07-26 12:05:31
※ 引述《phosita (phosita)》之铭言:
: 本想按求助,后来想好像也没什么好求助的,
: 所以就改成心情,就当是一个心情上的抒发。
: 简单地说,我老婆外遇了,坦白说我没发现。
: 对方我也不认识,但因为我老婆怀孕了,所以才不得不让我知道。
: 这个对方我姑且称之为A先生吧。
: 前一阵子,我老婆对我坦承这件事,又找我陪他去找对方谈。
: 发现A先生也有老婆,A先生的老婆可以算是不请自来。
: 感觉起来这个A先生的老婆还想继续跟A先生的婚姻,
: 但A先生似乎不想。算了,这不干我的事。
: 总之,A先生的老婆提议我老婆去把孩子拿掉,
: A先生尚不置可否。我老婆倒是先搭腔,说她还要考虑一下。
: X,还要考虑一下。那妳找我来是谈个鸟啊。
: 我当场翻脸走人。接着就跑来日本放逐一下,一直没跟老婆联络。
: 我想大概从日本回台湾就离婚吧。
: 我们俩有一个小孩,小孩依目前台湾的判决前例大概有很高的机会会跟她。
: 算了,随便啦,不然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在最后一句问了你能怎么办?
那我就分析一下给你参考
这问题要从两方面来看
你们双方是否还想继续双方的婚姻?
这应该是你们双方各自谈,而非见面要谈的事
你会愿意跟她去,你想的应该是:
若你老婆愿意拿掉,你会试着继续你们的婚姻
但你老婆会想谈,想的应该是“留下孩子的方法”
而A先生老婆的想法应该是和你差不多
大多数人若遇到这种情况,想的都是“除掉扰乱生活的那一部份,回归原本日常”
最好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疙瘩永远都会存在,需要两人一起面对
而A先生目前看不出他的态度,他应该只是逃避
因为他无法可想,既想保有他的婚姻也想保有他的爱情甚至孩子吧
(不用挞伐,人性就是这样)
既然如此,可以做的方法有:
1.保有双方婚姻及孩子
双方订下契约,孩子由任一方扶养,另一方每月支付生活费
但两人不再往来,各自好好经营既有的婚姻
2.放弃双方婚姻但保有孩子
双方都离婚,这两人放弃原本婚生子女的扶养权,除非对方不要
然后两人结婚扶养即将出生的孩子
3.A方不离婚,但也不再往来,孩子拿掉
这应该是你心中所想有可能继续婚姻的方式吧
但你老婆现在所想的只是肚里的孩子
而不是与A先生的爱情或是与你的婚姻
这是母性本能
如果女方有能力,选择的应该会是独自扶养孩子
要是A先生执意离婚,那你老婆可能也会考虑离婚再结
一切都只是为了孩子
4.双方都离婚,但是孩子也拿掉了,四人各自不相往来
这种状况其实是社会上最常出现的结果.....
因为你没有提到,但我想A方应该也有孩子吧
所以他老婆才会试着要保有她原本的家庭
不然根据我听到的就是两种情况
1.A吵着要离婚,然后和有孩子的女人结婚
2.A的老婆非常生气到直接离婚,连谈都不谈,反正没孩子
事情刚发生时六神无主是很正常的
但逃避也于事无补
就好好地冷静想想什么是你想要的未来
什么选择才是对你和你的孩子最好的结果吧
作者: saffron1029 (笨狐狸>"<)   2015-07-26 12:37:00
1到后面问题也是一堆
作者: S26 (专做破产转机借壳掏空股)   2015-07-26 13:05:00
我猜选4~~~大家都轻松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5-07-26 13:45:00
希望是4,3里面那孩子满惨的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终都是个外人)   2015-07-26 13:55:00
如果外遇男女很爱就会是2, 不过4对大人比较自在~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7-26 14:08:00
我猜2-->5 孩子会留。但最后大人会渐渐不往来… 冏
作者: cue (感恩)   2015-07-26 14:13:00
你全住一起会发生:你的仔和我的仔ㄧ起打咱的仔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7-26 14:15:00
抓马好久不见喔~再细看这篇,好复杂的关系,但2,30年后也许会多见不怪。考验人性与EQ。
楼主: drama (林月如)   2015-07-26 18:09:00
回台上班后比较忙,真的没啥时间挂PTT...XD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5-07-26 18:17:00
我很反对拿小孩,但真的无法想像万一生了那2对关系会多复杂.各自离婚跟另1位结婚玩排列组合吗 囧rz至于逃避我想也还好,也不过先离开一周好好沉淀思考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果在当下环境我一定无法冷静思考.只有愤怒
作者: marke18 (livi)   2015-07-26 19:46:00
爪妈!!!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7-26 20:45:00
爪妈!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07-27 13:26:00
爪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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