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如果婚姻版改名媳妇版????

楼主: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6-03 01:41:52
(只针对这样的言论,非针对个人)
一直以来但凡有论战之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推文
“婚姻版正名媳妇版”
小的想,凡是强调某一言论的发言者,必然是对于自己的论点有一定的支持
假设,这些推文者是真心地想要婚姻版改名媳妇板好了
那后续的配套措施呢? 人夫们、小姑小叔们、公婆们,究竟该去哪呢?
要另创“不收媳妇的婚姻版”吗? 还是各自有各自的女婿版、小姑小叔版、公婆版?
分流的如此细,对于讨论有帮助吗?人气会旺吗?
那如果这些推文者中有媳妇身分者,是不是要另创“我不是那种媳妇的媳妇版”?
又或者是改名了媳妇板之后,人夫继续在板上活动,可是他们却是寄人篱下的状态?
这样对于人夫们来说适合吗? 小姑小叔妯娌连襟呢?
我细想了很多配套措施,但是却从没看见这些推文者想认真讨论这议题、或是开连署
所以嚷嚷着这些话的人,是真心想要达成自己的理想吗?
还是,就只是像政黑板民去八卦版酸绿吱、八卦板民去政黑板酸蓝蛆?
如果希望版上风气更好
这样子的话语,对于版风或是询问者的求助是没有帮助的。
BY 回文一直都是很认真的想要提供一点微薄意见给询问者的人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6-03 01:49:00
没必要引战,真的。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6-03 01:50:00
早有过讨论也有开过连署,是妳没跟到 #1IprX8GP
作者: aqwe (乱世小书僮)   2015-06-03 01:52:00
这关妳的婚姻什么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6-03 02:01:00
现在也没有限定已婚才能发言,为何要限定身分?
作者: ALENDA   2015-06-03 02:02:00
你是认真发这篇文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爱我快爬墙了)   2015-06-03 02:44:00
你还嫌最近板上不够乱是不是嘘回来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6-03 05:38:00
就是不想当媳妇还媳妇版要也是女儿版。老婆版。最不需要的身份就是媳妇。
作者: sincery (123)   2015-06-03 06:01:00
你真的很故意也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5-06-03 06:53:00
怎样的人发怎样的文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5-06-03 07:07:00
科科
作者: smi1e (smile)   2015-06-03 07:36:00
= =
作者: rainlingQ (猫妈咪)   2015-06-03 08:30:00
神烦,也太针对性了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5-06-03 09:15:00
我真的很不喜欢妳 妳从女版乱到这里 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iangkor (???)   2015-06-03 09:30:00
我猜想原po只是不喜欢某些人老是把媳妇版挂在嘴上那些人自己要检讨才对如同八卦板上充斥仇女的文 看到新闻主角是女的就见猎心喜三宝三宝的叫 而那些杀人,强奸的新闻有人还检讨被害者有时真的觉得大环境男女对立 彼此观念是不是都很不成熟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6-03 09:39:00
...........有话可以直说吧 干嘛还要拐这么大的弯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6-03 10:44:00
人妻人夫版好了XDD
作者: Doralice   2015-06-03 10:56:00
看了版规,本板讨论的是「自身婚姻问题」。 如果是小姑对嫂嫂或婆婆对儿媳有想法似乎该算家庭板的范围家庭板板旨有开放讨论与姻亲间的相处磨擦
作者: proenza (Schouler)   2015-06-03 11:23:00
XDDDDDD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5-06-03 11:31:00
这ID水准我熟的 跟某N某Y有得拼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06-03 11:45:00
谁跟你熟
作者: yien (菲比)   2015-06-03 12:05:00
我记得当初会讲要改名是因为很多人会酸这里是媳妇版(我也爱酸xddd)u大当初的用意是如果改名那我们这些酸酸就可以闭嘴,然后也能让讨论可以更顺利的进行这样,用意不坏的~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泽)   2015-06-03 12:15:00
战将不意外
作者: smart1988 (苍穹)   2015-06-03 12:42:00
======全串禁止回文======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5-06-03 12:46:00
当然不能改,期待10年后婆媳在婚姻版大混战
作者: papapapillon (摇头,微笑,拥抱:D)   2015-06-03 13:03:00
你的说法实际上是先圈起媳妇做为战点,却不知其他媳妇们是把婚姻的所有人都纳入。所以你才是那个画地自限,投射自我的人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5-06-03 16:19:00
此ID不意外
作者: sopoor (爱染秋雨醉笺札)   2015-06-04 15:02:00
原来如此
作者: Creolophus (蘑菇)   2015-06-10 15:45: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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