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靠'结婚'这个途径才能够让男方付钱养小孩。
推 castin: 男生没有一种选项是当孩子爸不当丈夫的吗?不出力至少出钱 04/02 02:51
补充一下法律常识
这句话的前提要在'男方是个会自愿定期付钱养孩子的好人'的情况下才会成立。
问题是以现在的文化,男人的脑袋几乎完全就是把'当父亲'='结婚'两件事情挂钩,
所以很容易造成他不娶妳,就不养你的孩子的情况。
如果是已婚男人更容易如此。
如果妳要以法律的层面去强迫男方每个月支付扶养小孩的费用,
就要请他在法律上'认领'这个孩子,这样孩子身分证上就不是父不详,
而户政单位也会永远在男方的户政资料上注记几月几日生有一子。
一旦确认了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男方自然就有扶养义务。
要打扶养的官司也不难。
如果男方有女友或老婆,这势必会掀起一场风暴,愿意承担的人不多。
如果妳不幸的刚好是婚外情的小三角色,
希望你的男人肯帮妳付刑法通奸罪易科罚金,因为妳提起扶养费用诉讼的时候,
往往会被大老婆告通奸。
以上是男人肯自愿认领的状况。
如果男人不愿意认领,妳想透过法律途径强迫他认领。
就要打'确认亲子关系存在'诉讼,双方验DNA请法院判。
http://www.lcs.com.tw/tw/knowledge31.asp?LinkID=6
相关常识参考以上连结,欢迎法律强者补完。
然后为什么很多妈妈宁可自己扶养,我想人都是有自尊的,
为了跟男人要钱经过以上囉哩八唆对簿公堂的程序,过程就非常令人心力交瘁。
何况还不是每个人都有钱请律师。
如果真心想要为孩子争取权益,或许可以鼓起勇气走一遭法律途径。
婚外生育的子女法律上需要经过以上繁琐程序才能争取到跟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
是国家对不婚者的一种惩罚,用来巩固异性恋婚姻至上的传统霸权。
(当然我没鼓励妳去跟已婚男人生孩子呀,能不要就不要吧。小三怀孕的惨例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