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房屋修缮金钱上的问题

楼主: aiyaya (0艾0牙0牙)   2015-03-16 13:05:29
TO B君
我跟我先生的状况给你参考
我先生家共三兄弟,
我先生是老么,
公公婆婆自己住透天(A房),
1X年前买了公寓对门的房(B、C房),
很久之前(我尚未结婚时),
就已对三兄弟"口头"说
A房留给老么(就是我们),老大跟老二分B、C房各1。
然后现在状况是
公婆住A房,
老大另外以购屋自住,
老二住B房但也有另购屋在他的工作县市,
我们住C房无购屋,
不好意思,我们能力最差,但我们就是承认自己赚的少,
并不会说因为给孝亲费所以没买房,
孝亲费跟买不买房是两回事!
因为三兄弟都有给孝亲费,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给的多寡,
因为我们夫妻孝亲各自负责且不过问,
顶多就是过年帮换新钞而已。
但我跟我先生想自购屋或装潢C屋,
从来没去想过若装潢C屋要老大或老二出钱,
只是我的想法是"现在装潢享受的是我们,房子老人家要给谁是他的自由",
先生想法是"那是哥哥的房子,是帮别人装潢,所以不如另外购屋再装潢",
但即便先生的想法,他也是打算另购并没有要哥哥出钱,
可是现在我们还无法另购,
所以
没有装潢,只在DIY范围内尽量达到舒适,
(当然我不否认我们也没太多闲钱大肆装潢)
而且住进去买的家具都是自付!
没有说"哥哥这以后你的所以你要付"这种事!
然后
1.继承无法事先抛弃
2.既得利益者才会叫人家不要计较
3.如果原PO姊夫是外人,那么你的老婆C女对你姐姐A女来说也是外人,
所以当你叫原PO姊夫不能有意见,那A女姐姐为何要帮外人C女出钱解决婆媳问题?
4.如果以后你们夫妻俩的小孩是A女B君,那你觉得该如何?
希望你自己想清楚~
※ 引述《JohnyDamon (JohnyDamon)》之铭言:
: 原PO是姐夫,我是所谓的B君,但写到这后,他就不是姐夫了.
: B君从一开始出社会30K就奉献自己薪水一半给妈妈,只因妈妈说将来大间留给我,小间留
: 给姐姐妹妹...而姐姐妹妹一个月孝亲是5K.
: 第一,如果这个所谓原PO怕自己老婆将来什么房子都拿不到,因为妈妈只是口头说说,那B君
: 又为何要相信妈妈说的话,首先原PO已经不相信自己老婆将来未必拿的到房子
: 第二,既如此,又何必执著付不付还原的1/3费用,直接说以后都不要了,没人会逼你.
: 第三,B君不是没能力搬出去,只是不想搞成这个样子,让妈妈里外不是人,但这所谓原PO
: 如果此时一再兴风作浪,那就让原PO搬回来住吧,B君愿意退出小房双手奉上.
: 第四,B君已数度告知原PO不想出就不要出,但原PO却一再表示要B君上来澄清,清官难断家
: 务事,我实在不知道要澄清什么,一句话要房子就给你,实在不必一再激将,家务之事至此,
: 情何以堪.
作者: ying0924 (lily flower)   2015-03-16 13:12:00
推这篇,B君请好好反省,想想二三十年的手足情吧
作者: annna (regret is a killer)   2015-03-16 14:01:00
第1点有些奇怪,法律上是可抛弃继承的啊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5-03-16 14:03:00
生前不能抛弃没错就算过世之后签了,也是有可能性反悔的法律算不清人跟人之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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