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才七个月的婚姻....争议文收录并删文

楼主: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02-04 13:19:58
经查
●24511 m22 2/03 joselin R: [求助] 才七个月的婚姻..该如何维持下去?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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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KqBNvz8 (marriage) [ptt.cc] Re: [求助] 才七个月的婚姻..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2964217.A.F4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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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KqQ4wah (marriage) [ptt.cc] Re: [求助] 才七个月的婚姻..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3024442.A.92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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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4 m 2/04 joselin R: [求助] 才七个月的婚姻..该如何维持下去? (代po…
joselin版友所发表两篇文章极具争议性
根据板规:四、其他注意事项
9.具争议性之讨论,为维护看板内秩序,将视情形删文收录于精华区争议文章区。
故,判定两篇皆为争议性文章,收录于精华区并删除。
建议joselin版友左转前往sex版讨论
请明白这里是婚姻版!婚姻是有法律规定的
若性事不合就向外发展,那婚姻的意义何在!?
另,再犯视为讨战&个人理念文,水桶二周。
若对判决不服需申诉,请来信任一板主信箱
勿于板上回文发表或于公告中推文争论
违者删文并记点一次
请大家推文时小心用词
冷静理性为王道,谢谢
BY nunu1102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4 13:22:00
只好推倒板主了(咦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爱我快爬墙了)   2015-02-04 13:23:00
那我只好扑倒版主惹(殴)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5-02-04 13:23:00
那......推开(被打)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气...)   2015-02-04 13:27:00
那我只好跟版主来个壁咚了~
作者: Mochi223 (麻糬会咬人)   2015-02-04 14:04:00
偷看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2-04 14:14:00
扑雷万!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6:40:00
大家开心就好 :) 我只希望原po能真的看到我的文,了解她的处境。当然我说过很多次千万不能效仿(没看没有婚姻就已经被批得要被人恶念咒得病了 ^^" 这个世界很多时候只看一片膜或一个规矩。很奇妙的 :p还有PP如果要一直计较"时间"的问题。我性事不合四年才跟男友提出争执,跟原原po老公七个月不合就言语暴力...原原po还是被鞭惨了~ 斥为无用之人。 啧啧(其实我真的没算过我们性不合几年,交往都十年了...哈...算这种东西... 却不去看一个人多有心没心...世界真美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12:00
j大看来你心理素质挺得住~ 我是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呀~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2-04 17:15:00
我觉得文章本身分享的东西很好,只是若在乎原po有无看见直接站内信给他或许更能避免争议喔~毕竟有些议题是有专版的J大就像在英摇版讨论五月天一样,会失焦的呀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4 17:29:00
文不对题逻辑矛盾 还自以为好棒棒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30:00
哪里,小妹只是很想针对原原po婚姻现况给建议,希望她别只是看到自己的虚弱不堪。 我刚修改了名片也是想给她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1:00
婚姻状况百百样 越难启齿的部分 更显得匿名讨论版的价值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31:00
因为我不知道她的ID是什么,她是请板主代po此版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2:00
我相信苦恼于性事不合的夫妻有一定的比例看不惯人家的价值观并不代表现况不存在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33:00
pastoris 我也觉得难以言说的才有价值,不然文学意义何在没错,一定也有很多类似情况的夫妻,只是他们敢不敢想还是一直只好压迫自己。如果不能兼顾到这样的人们跟婚姻问题。那么我觉得这个版的存在也未免有点可惜了~为免又有人误解~我重申"敢不敢想"是说"思考这个处境问题"不是"想外遇" XDD 一直有人要这样解读 我从来没鼓励外遇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8:00
不过 已婚的人 妳的实验方法是超险招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沙特与波娃那样前卫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39:00
所有的文章里我都说外遇是忏悔不堪危险的。但还是有堆人认为是"得意",是推广这件事。真是百口莫辩呀 ^^"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2-04 17:40:00
j大我知道啊,我是说你可以寄给版主,由版主转信给他啦^^"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0:00
性治疗工作室 在台湾还是属于非常小众 书籍也多是翻译来很难配合华人文化区的家庭背景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41:00
已婚的话,我个人认为是千万不要,除非是夫妻双方自己OKbwl 但是pas大也提到了。有这样问题的已婚者(尤其女性)一定也很多呀... 这是我比起写信后来决定po出的原因。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4 17:43:00
那个 所以重点是什么?请原po思考是不是老公的问题吗?那你可以讲原本认为是自己问题,换老公(男友)后发现应该是男方问题,请原po思考是否有这可能不就好了?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44:00
不然在这里回文是真的比较麻烦的。我其实喜欢低调隐私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5:00
重点是: 放下纠结归咎于己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45:00
fpp喔 我没有想过要为了这样特别改编一个不是自己的文耶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4 17:46:00
你写一堆对已婚者而言是危险的尝试,在这边当然会被批啊…因为已婚者最好不要去尝试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6:00
最痛苦的心理纠结莫过于自责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46:00
我想跟她分享整个交往的心路历程,是因为怀疑她对伴侣有差不多的心情跟经验。(顺便让她看一下这种对劣势的落井下石我觉得也蛮有助警醒的 XD (误)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4 17:49:00
因为写太多会混淆视听,重点便会跑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4 17:49:00
我不认为这篇有鼓励外遇的意味。不过我要奉劝原po一句,有时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50:00
pas大,推"最痛苦的心理纠结莫过于自责"!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4 17:50:00
过于细腻的描述反会模糊焦点,尤其是碰触到道德界线,毕竟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2-04 17:50:00
我只是想说文章可以po版也可以寄站内信,寄信比较不会失焦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51:00
我真的觉得那种苦,比起被劈腿尤甚啊~ 希望能够有更多人脱离苦海 (感恩) ...我先去处理点别的事囉~ 晚安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53:00
推写太多太细腻易失焦 这个的议题下笔轻重不容易呢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4 17:53:00
谢谢MT大的提醒。希望有人明白我的用意不是"挑衅"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4 17:55:00
问题你自己也开始挑衅了耶...囧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2-04 17:57:00
无论po版不po版,都可以寄信给版主的呦~只是想提醒有这个功能而已啦,我没挑衅喔 ^^"
作者: GARIGI (咖哩鸡)   2015-02-04 18:27:00
花生神马事情...哪里能看到备份啊!==
作者: spiky (Goal!!!)   2015-02-04 18:58:00
精华区哪里阿?
作者: comity70 (comity70)   2015-02-04 19:17:00
我也找不到,谁可以提示一下在精华区的哪里可以找到备份?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4 19:24:00
那个....版主有提供文章网址跟代码啊..咦 原来网址看不见了...囧
作者: dodoru (jomi)   2015-02-04 19:47:00
让人想到性爱巴士这部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4 19:54:00
你就是跑错场的演员 女优去A片场好吗 这边是家庭剧的跑错棚还一进来就脱衣开始叫 还自以为是分享经验小姐 你要分享也要看别人想不想听呀? 回去A片场吧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5-02-04 19:59:00
推跑错棚演错戏,就像我想看种田文,一进来变肉文...冏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4 20:16:00
说A片不至于啦,顶多就是穿比基尼去人家正式会议/宴会场被架出去还嚷着人家不尊重她的人身自由 囧
作者: ressychou (2猫的娘)   2015-02-04 20:37:00
我很喜欢jo大的分享,内文很明显并没有鼓励外遇~愿意当标靶冒险讨论这件事很不容易~也可以用不同的角度看事情~ 不会侷限于表面的框架~
作者: FANNYFISH (爱睡觉的鱼)   2015-02-04 20:54:00
如未婚男女双方想一夜情找砲友都属私人人身自由,但步入婚姻因性事不斜调就找人试车,已超出基本道德门槛,在婚姻版喊找砲友真合适吗?所以说jo跑错棚演错戏
作者: Cauchy2008   2015-02-04 21:14:00
觉得她那段的主旨已写明,会痛流血不见得是女方问题倒不觉得有鼓吹人妻外遇主要是劝事主尽早离开,不然就是自己要变强
作者: adapt ( ￾  N)   2015-02-04 21:37:00
感想同楼上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4 21:56:00
推Cauchy2008,觉得大家放错重点了...
作者: ruby0531 (ruain)   2015-02-04 22:24:00
把人比喻成AV女优似乎有些不妥,有点涉及人公然侮辱了
作者: ddyyii (阴天美少女)   2015-02-04 23:08:00
不妥+1 我也觉得原po 的分享是出自好意 有不同的声音给原原po 不同面向的思考,有何不可?我虽不会跟原po一样的作法,但我认同她分享的出发点。有不的看法,也不需要用如此尖锐贬抑的词语来伤害人。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益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5-02-04 23:10:00
某j自己就是当XX还想要立OO 自己道德低落还要拖别人下水
作者: mimiwu (可爱的猫咪)   2015-02-04 23:14:00
楼上可能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发言.我觉得原文并没有任何要鼓励外遇的意思,原原PO只是认为这系列文的原作不必把错全归到自己身上.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2-04 23:33:00
如果两对性事不合的夫妻讲好换夫换妻皆大欢喜呢?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5-02-04 23:40:00
世间事无奇不有,这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呀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4 23:43:00
J大明明就没有鼓励外遇,有必要人身攻击吗...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2-04 23:45:00
而且现在婚姻的定义本来就很模糊,性别人数都可以再讨论如果要扯法律规定,那同性婚姻在台湾也不合法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23:57:00
那就要提到在版上可能是核弹级议题:通奸除罪化? dochi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0:01:00
不合法跟犯法是两回事,两个同性恋去国外结婚回国不会被抓去关,但两个人在国外搞外遇有照片等证据的话,另一半可以提告还有只有我觉得她很故意吗?自己一开始就说做好被批评的准备了,然后人家还没批就先说人家卫道人士。既然知道会引发争议,内文又不将会有争议的部份修饰掉,反而详细描述…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5 00:04:00
有些推文明显越线,我不喜欢这样的版风。你可以反驳,但不需要用贬抑、激烈的词汇表达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0:08:00
我不懂为什么他的文不能出现在婚姻版.....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0:09:00
就跟小三上来po心情文会被请去小三板一样道理囉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00:10:00
j大并没鼓励外遇吧 分享自身想法有需要人身攻击嘛?这里一言堂?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5 00:13:00
因为他想告诉原原po另一个可能,但他文章内选择用试机的方式验证,在婚姻中不好找别人试验吧..细节又太详细所以才建议去西斯版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0:19:00
那该篇原PO该被请去什么版? 况且也不是与婚姻无关同意uwmtsa大说的 现在婚姻定义很模糊~ 很多形式都有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5 00:26:00
我是觉得有更好的方式说明..后来又跟网友吵起来讲赞成女生造反有理,堕胎啥的一整个歪掉。让人有感觉他是来鼓励原原po找人试试看的。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5-02-05 00:27:00
百家争鸣才能火花四射,多灿烂,很有趣的呀重点很多应整体考量,抓着一句两句大做文章跟鬼岛“优质”媒体有什么两样?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0:30:00
婚版好久没有有趣的讨论了呢~~
作者: aqwe (乱世小书僮)   2015-02-05 00:31:00
合法地找人吧 台湾不是已经有性治疗师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0:32:00
我的想法是j大的实验 挑战的是爱情中人性的占有欲与妒嫉任何关系长年因性不合而纠结的情况 谈合法与否 正在痛过的人才明白自己会何者放在前不少国家通奸可诉请离婚但无刑法罪
作者: fppull (小扑扑)   2015-02-05 00:33:00
一篇文章那么多字,有耸动字眼大家比较会记得啊,就如同现今的新闻标题一样。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2-05 00:33:00
不合法就是犯法啊,抓不抓而已嘛,玩啥文字游戏啊说争议文的话,吵更大,嘘到爆的文也没删,标准在哪里?顺便请教一下,怎样的文该左转sex板? 板规可以写清楚吗?#1CaPkrte 这种被M的教学文西不西斯?被删的那两篇文,细节有上面这篇教学文详细吗?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00:54:00
标准在哪+1 j大分享她在性事上的经验 就是鼓励外遇?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5-02-05 01:10:00
我没看到原文,看推文好奇,请问如果是用买的,比如找男妓、鸭、牛郎... whatever的话呢?这样跟外遇一样吗?我好奇是因为板上之前有性事不合老婆性致缺缺老公出去找发泄而看讨论大家的言词相对包容(不是没抨击只是相对"理解"的声音较多),那反过来呢?我是好奇这个 @@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云起时)   2015-02-05 01:37:00
我是觉得,外遇和买春是两回事。女生在性事上,比较不需要花钱,因为只要不是太差,想找人上床并不难,干嘛花钱?但只要跟另一半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都违法啊,所以外遇买春都一样糟。不过,讨论j大的字眼,也太强烈了吧?!
作者: melodypiano (键盘婆婆)   2015-02-05 02:02:00
想找人上床不难 难在于品质 XDDDD男人只要不挑 百人斩很简单的也不需要花钱买春
作者: darit (猴子)   2015-02-05 03:23:00
我看完J的内文后觉得没必要删文 他并没有鼓励外遇很多时候都要转很大一圈才会发现事情的本质我觉得J分享了很难得的经验 是好是坏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
作者: ddyyii (阴天美少女)   2015-02-05 04:17:00
推 不喜欢动不动就严厉批判甚至逼近人身攻击的版风 版主为避免吵起来而删文这我支持 但希望同时能对某些言辞过于激烈的版友予以警告 因为,这并不是偶然发生的 已经快流于常态了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5-02-05 04:29:00
奇怪到底是哪一句鼓励了楼主要在婚姻中试车?j大有因为自己的经验分享就鼓励楼主说不然你也试试看吗?她不是就自身的经验提出另一种可能性股利楼主反向思考?这叫做鼓励外遇?争议文的定义为何?嘘到XX的算不算争议?还是说有人挺有人反就不可以?一篇文章一定要大家一起嘘或大家一起推才可以?板主删文的理由跟警告的内容很令人不敢恭维,那些反对者的推文用字尖锐丝毫不留余地还游走人身攻击的边缘板主却以她们的意见为意见来处理这篇文章,有够令人摇头
作者: ddyyii (阴天美少女)   2015-02-05 04:41:00
希望用字尖锐攻击不留余地的部份版主也能一并处理 谢谢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06:07:00
说到言词尖锐,推文中动辄出现"烂男人""烂老公"的用语没看板主处理过怕争议文的话,一言堂最没有争议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7:47:00
小明的主管常常下错命令 然后小明就跟着做错事于是一天到晚被主管骂手脚迟钝不灵活是手残吗?小明忍无可忍 干脆就偷了主管的钱包 然后拿到主管面前说:我手没残 是你脑残 我的手好的很!小明的行为确实是罕见的尝试 BUT 值得鼓励吗?有更多更好的方法不去做 兵行险端还一堆人护航说无伤大雅!?有脑的话 何必硬要靠下半身解决问题?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04:00
N大,从来没有人说J大的行为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她文完全没在鼓励外遇= =,请看前后文看N大的言论应该是位很有道德的人,但随便人身攻击是...?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18:00
http://i.imgur.com/nOWsZIV.jpg问原po造反是指外遇吗?她说她原本是要说酿祸。有人觉得她在鼓励,有人觉得她没有,问题是假如原原po看完也觉得她也应该找别人试试?该如何....?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27:00
你的问题非常奇怪= =,婚姻版的大家应该都是可以独立思考的成人了,如果原原PO看完J大文章,得出这种结论,那也是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8:29:00
就算她鼓励外遇也不怎样吧 婚姻版讨论内容得是多数价值观下的"正常婚姻"吗?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29:00
那也是原原PO自己的决定,造你的疑虑,电视新闻应该是最危险的,上面充斥着杀人放火抢劫,应该禁播的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33:00
我也觉得新闻有些描述的太详细的犯罪过程该禁播,可惜检举ncc很多次,他们老是对卡通比较热衷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34:00
你的逻辑岂不跟之前说多拉A梦充满暴力该停播的人一样= =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35:00
我不觉得哆啦a梦该停播好吗,请不要乱扣帽子我是说描述的太详细的犯罪过程哆新闻,并不是大家习惯了新闻的嗜血抢收视率的方式,他们播就没问题卡通跟现实发生的新闻还是有差的,至少卡通电影还会分级,新闻是没有分级的,不能禁播起码也要分级吧
作者: QElleryowo (小红)   2015-02-05 08:39:00
觉得不认同对方言论或批跑错棚没关系,但措词可否不要
作者: eternity0314 (芝麻)   2015-02-05 08:39:00
我不是说你觉得多拉A梦该停播,是说你的逻辑一样
作者: QElleryowo (小红)   2015-02-05 08:40:00
这么接近人身攻击不觉得有这样羞辱的必要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42:00
你忘记换帐号回文囉....我觉得现实的新闻太血腥该禁播,跟别人觉得卡通暴力该禁播一样?一个是现实发生的,一个是虚拟的,你要扯一起我也没办法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44:00
呵呵~用到我姊的帐号 我的意思是说你不看整体想表达的意义,只挑其中的小错处就否定全部,跟支持禁播多拉A梦是一样的逻辑你这样就觉得我在乱扣帽子,那你们指责J大鼓励外遇不是更大的帽子。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48:00
....请你不要乱扣帽子好吗?某些过于详细的犯罪手法在新闻上是整体必需的?有些过于详细血腥的新闻,根本不用到那么仔细也不会影响他想传播的意义会觉得J大鼓励外遇是她自己在推文说她要让人妻明白造反也没有错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50:00
...请你不要一直会错意好吗,我是说你们批评J大就跟批评多拉A梦是一样的逻辑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52:00
看来我们想的不同,你觉得她跟虚拟卡通同级,我觉得她跟现实新闻同级,一个虚拟一个现实,难怪我们没有交集版主抱歉,占用公告版面很不好意思,欢迎y版友继续私信讨论@@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8:55:00
看完推文,是争议文无误(盖章)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8:58:00
我举新闻的例子是在说有独立思考的成人,不会因为看到一篇文章就外遇,不会看到新闻就去犯罪,因为你说怕原原po看了外遇。我举卡通例子是在说你们抓住一个小错处就否认全部,不看整体想表达的意思。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8:59:00
请不要随便抹黑小叮当好吗?他真爱大雄 大雄再笨都没出轨 请别为了一己之私泼他脏水 看不下去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9:01:00
随便抹黑小叮当的是一些激进的家长,这里没人抹黑请看清楚再回应好吗....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9:01:00
你拿它来跟出轨者相提并论就是最大的抹黑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2-05 09:02:00
我是说你们的思考逻辑跟支持禁播的人一样,并没有拿他们相提并论...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9:04:00
小叮当没错 但原po有错 支持没错的继续播 有错的禁播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04:00
我也认为j鼓励外遇 甚至鼓励通奸 未婚妳要怎样搞妳的事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9:04:00
之前就有人模仿郑捷砍人了...也是有独立思考的成年人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05:00
反正不要po这个板 去西斯法西斯还一堆人报名帮实验但结了婚就绝对不行 通常只要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认定通奸罪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5-02-05 09:20:00
用主管下属的从属关系来来比喻男女之间,还下错命令咧,你的逻辑不就很正确?
作者: adapt ( ￾  N)   2015-02-05 09:21:00
反对人身攻击+1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5-02-05 09:21:00
请问一下哪一句是鼓励通奸鼓励外遇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29:00
分享不等于鼓吹,客纳不同观点分享不等于需要照作 是护航。倒是N大 对于没发生的事,你使用苛薄的言辞,自己也承认是”看不惯”的情绪用词。因看不惯而人身攻击是人家大方; 通奸罪是告诉乃论,是发生问题夫妻间的事,告不 ?夫妻情义走到此,没有谁是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29:00
没鼓励何必用自身实验的例子来讲?!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0:00
据我看推文理解,是造反那句。(以上为客观观点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30:00
何况这边是3人以上可看到的板面 分享在这边不是鼓吹是什么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1:00
另外N大的看不惯,是针对原po对于堕胎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以上也为看推文的客观理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31:00
嬴家那您会照作吗?也看了分享文的您?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4:00
真的是争议文无误(再次盖章)如果单纯想分享,考虑这边是婚姻板,有n种方式隐去道德争议那段,但原po不做,硬要讲得很细。我想mee大应该不会做,因为她没性事问题啊@@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37:00
我会不会照做你管不著 但不论告诉乃论或公诉罪都是违法来婚姻板看文及po文的人几乎都是已婚人士 写这个就是不对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8:00
如果今天有个小三上来分享如何收拢男人心,并拿她对象不满老婆哪些地方,才导致她有机可趁,借此来“教导”人妻们… 文章看起来应该算实用(?),但适合发在这板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42:00
我看了看版规的删文规范,没有 道德争议 一项啊 ?
作者: condenza (蛋堡. 过程 )   2015-02-05 09:43:00
可以不用理小三想怎样教导 但是得知小三想法满难得的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44:00
您都没受到鼓励不—定会照作,怎能说是鼓励文?喔!!能得知小三的教战文猤是该大M!将之送军情处彻底研究,开密会破解。不留太可惜了!
作者: condenza (蛋堡. 过程 )   2015-02-05 09:49:00
哈哈对啊 知己知彼耶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49:00
那照你这样讲 po政党文就不算政治文噜 因为不一定听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02-05 09:52:00
政党文跟婚姻无关啊…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54:00
这样啊,我倒是一点也不想理解小三或小王的犯X心理呢:)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2:00
爱做爱然后觉得反正有了就堕的人超恶心的 有些人想护航加害者 但我只会护航小孩啦 大人谁鸟她怎样= =一个连恋爱都谈失败的人 捞过界上来指点婚姻本身就很可笑了 你会跟大雄问作业还是跟王聪明问啊?就像9998今天来开课婚姻中的美好与甜蜜 有人会想听吗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04:00
你护航小孩 跟口出恶言是二回事 难道你没针对她的行为做不实指控的恶言吗又如何能定义恋爱失败 怎样算失败? 怎样算成功?谁有权利能指点谁的婚姻 结婚了就能指点别人的?大家都不过是分享罢了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0:07:00
嗯…我完全尊重板主的判定。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8:00
哪里不实啦?她没劈腿吗?有。没double check一试成主顾吗?有。没说怀了就堕胎吗?有。没说机率低但不是0吗?有。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02-05 10:08:00
怎么忽然想到苏美 噗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0:08:00
没争议的文有人在看吗? 吵越凶的文人气越旺不是吗?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9:00
恋爱搞到跟别人上床 还不失败喔……@@”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09:00
妳是上帝吗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10:00
多数的推文都不是在针对文章内容做人性的讨论只是在针对 适不适合PO在此版做讨论 (讨阀?)我的定义跟你不同 并没有影响到妳的权利与婚姻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12:00
讨伐=>你错字了
作者: mimiwu (可爱的猫咪)   2015-02-05 10:16:00
对于一个讲得出"宠物就是不宠就掰的物",你能期待她会用多悲悯的胸襟来看待世间事?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18:00
我说的就是流浪狗的事实而已 当然你可以假装那些烂主人不存在 事实总是残酷的 不是人人有面对的勇气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0:43:00
党同伐异不意外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0:53:00
某人开始跳针了... 人身攻击的推文版主不打算处理吗?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0:59:00
不符合某人的道德标准就人身攻击 板主却只处理一方?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00:00
y大 举例而已咩 不能因为没人听就说不是宣导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02:00
板上都是成年人了 看了文章自己要做什么 应该懂得负责任还是板上整天叫人离婚的 都会去负责别人的下辈子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07:00
那请问成天要别人忍耐婆家或老公不合理对待的,有要负责人家下半辈子吗@@?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09:00
没人该负责别人的什么事啦 看了文章要做什么是自己的决定看了j大的文章觉得外遇好棒棒的 也是各人的事啦 清楚了没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11:00
只是就你的话反问你而已囉…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12:00
那g大的意思是可以随便说话? 反正自己的行为自己决定那说杀人放火打另一半摔小孩多好多棒也可以吗?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14:00
自己的行为本来就自己决定 觉得他随便说话的 你可以不要听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15:00
现在已经不是古时候那种女性离了婚就会过很惨的时代了,明明离婚后可以不用再忍耐不好的婆家和老公,可以有自由和完全经济自主权… 我真觉得看到人家在婚姻里过很惨,推离婚反而有同理心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15:00
你这例子好极端啊 有人放话要杀元首的好像立刻就被抓了吧对阿 但你怎么知道人家离婚后不会更惨 单亲小孩不会更惨?
作者: ddyyii (阴天美少女)   2015-02-05 11:20:00
能不能鼓吹离婚跟离婚惨不惨跟不喜欢这人说的话就口出恶言是两回事吧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23:00
我有挺任何人口出恶言吗?只是就go的推文回复而已欸@@未来本来就无法预测,所以旁人就只能依自己的观点给建议啊,在我看来推忍耐没有比推离婚高等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26:00
叫人离婚或要继续在一起 我没觉得怎样 做了也不违法我只是单纯认为对已婚人士提与伴侣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已经违反婚姻道德及刑法了 违法的事怎样都不该要人做不过也许用不坐安全座椅及喝酒开车举例 会比较能同理吧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30:00
给chy 我认同没有哪种意见比较高等 所以重点是自己会判断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30:00
所以这篇是争议文没有错 删除有理 (言论自由不可违法啊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31:00
给meegan 违法的事不要做是常识 需要一直纠结在这里?j大哪有违法 没记错的话 她是说“男女朋友”的时候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1:32:00
j没鼓吹只是希望原原PO反思这种事"错也许不在自己"错是错在他提供了婚姻版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例子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34:00
但她对已婚人士说自己曾那样做 就有劝他人尝试之嫌疑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2-05 11:34:00
有"大多数人"不能接受嘛XD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1:34:00
说自己曾那样做就是劝他人尝试? 这...
作者: ddyyii (阴天美少女)   2015-02-05 11:35:00
如果m 大你没被她劝到的话,那你也不用纠结了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2-05 11:35:00
那这样说让已婚人士看A片不就该下地狱了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36:00
是啊,所以就不用一直把推离婚要负责人家下半辈子挂在嘴边啦,推忍耐的也无法负责嘛!
楼主: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1:37:00
========请大家勿在公告中争吵,以免触犯版规15========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40:00
推文有人身攻击的板主不处理吗?
楼主: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1:43:00
若有相关事证,请来信版主信箱检举,谢谢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5-02-05 11:43:00
看到底下的公告了 谢谢
作者: ruby0531 (ruain)   2015-02-05 12:02:00
回文中讨论到的堕胎,似乎也是N大跟C大开头的,说什么别人试不怕怀孕吗?怀孕是不是要堕胎,原po似乎一开始没主动说,是谁一直在跳针?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2:05:00
争吵不用检举就办,人身攻击要检举才办,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5 12:08:00
虽说她个人经验不当,但她后来多次说外遇是不对的,这样也是鼓励他人外遇?
楼主: nunu1102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2:20:00
==若对判决有异议,请来信讨论,勿在公告中争吵,谢谢==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2:25:00
用词不当本来就是检举制啊,删锁文则是板主判断,请见板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2:36:00
有疑问的不是结果 是标准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3:48:00
我是在回pptC的疑问,人身攻击部份本来就是检举制@@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5 17:29:00
真的很感谢pastoris、yylane、gomars、Caughcy等版友的理解与出声~~ 看到你们对是非标准的坚持跟努力我很汗颜><连自己推文被扭曲一开始也懒得多做解释...小妹没跟版主申诉一来我不熟这些程序,二来也没很在乎此文是否一定要留板(精华区争议文也ok 需要的人看得到就好)对于无法容纳的人来说,眼不见心里也比较平静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2-05 17:53:00
妳可发去女孩版或是女性性版应能得到更多讨论空间吧。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7:54:00
结果板主警告后妳换篇公告继续回推文?
作者: domotorei (动物太太)   2015-02-05 18:03:00
看来有人真的很想被水桶,版主都说不要争吵了,还继续换篇推文是怎样?板规摆好看的喔?
作者: joselin (坐看云起时)   2015-02-05 18:32:00
感谢该感谢的人也是"争吵"? 我后来的推文都只有感谢跟澄清误会。版主应该分得出一直语气要战人的是谁? @@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02-05 19:46:00
当初原PO就是来这里问的 不来这里回 难到贴一篇请去它板看?更何况可能有更多像原PO一样有痛苦又被语论引导自责的人妻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2-05 22:24:00
一大堆人推文结果有人只针对特定的人发砲,真有趣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5-02-05 23:42:00
这串我没跟上 给我个懒人包吧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2-06 01:01:00
给我个懒人包+1
作者: aqwe (乱世小书僮)   2015-02-06 03:32:00
又吵架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6 14:19:00
懒人包是…婚版容纳得下非常态二性关系讨论吗婚姻形态只存在于法律定义吗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5-02-06 14:52:00
感谢感谢 这个问题要版主才能回答吧
作者: a8927119 (pipig)   2015-02-06 17:46:00
发文要避免误导成人的判断力,但推文可以情绪失控~科科,理性也有比例分配吗
作者: aqwe (乱世小书僮)   2015-02-06 21:48:00
楼上这说得好 我好喜欢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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