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liver (vision)》之铭言:
: 唉~
: 我们12月初新婚,当时只有宴客
: 本想晚点等规划好蜜月再去登记
: 故至今尚未登记
: 最近感觉女方行踪异常,透过管道发现女方在外有第三者
: 且应该是婚前就存在
: 我感到极度的难过与失望,恶心反胃
: 知道现今法令婚姻采登记制
: 沉淀一下自己后
: 打算摊牌后就与其分开不留下这污点
: 这边想请教各位的是
: 我想向对方求偿筹备结婚相关费用
: 婚纱、钻戒、礼品、喜宴等几乎都是我支付的
: 还有新婚的房租及即将要有的违约金
: 还有刚提的"透过管道"的费用
: 是否可以请对方全额赔偿?
: 还是能索回一半?
: 或是只能认赔杀出?
: 请问是否有法律可以支撑?
: 诈欺罪等?
: 另再请问
: 因没听闻过如此难堪经验
: 如果我主动将宴客红包一一退回给宾客,这样好吗
: 纵使自己痛不欲生
: 仍觉得很对不起参加婚宴的至亲好友
: 好像一场笑话般的玩弄了大家
另外这个问题我想知道大家的看法
谢谢
另再请问
因没听闻过如此难堪经验
如果我主动将宴客红包一一退回给宾客,这样好吗
纵使自己痛不欲生
仍觉得很对不起参加婚宴的至亲好友
好像一场笑话般的玩弄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