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这段婚姻还该不该走下去..(代PO)

楼主: rankk163 (慕玥)   2014-12-27 00:12:13
※ 引述《nunu1102 (.......................)》之铭言:
: y A.是否清楚了解代PO文注意事项(Y/N)
: 1 B.需要代PO文的原因:1)不想被认识的人认出
: 2)朋友无PTT帐号,帮忙代发
: 3)其他→
: C.代PO文的内容
: .............................................................
: 我和先生结婚四年多了..我30,先生37,
: 先生的工作不错,平日也会帮忙照顾孩子做家事,
: 现在有两个孩子,两岁的女宝和五个月的男宝。
: 先生在家中排行老二,婆婆在先生2岁时就和公公离婚离开了。
: 平时我们大概一个月回去看望长辈两次,不用侍奉或跟公婆住。
: 但相对的,孩子大多跟我住娘家,都是我们家在帮忙照顾。
: (一来是因为公公不肯照顾,婆婆也没有能力照顾。
: 因为先生没有房子,所以我父亲加盖了一层楼让我们住)
: 我们家人的感情很好,对这两个孩子疼爱有加。
: 我父母是公教人员主管,父母离异但彼此都过得很好,
: 我和弟弟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名下也有房子。
: 但是半年前,先生这一边分财产时闹很凶,
: 无意中看到姑姑写的信,我才知道..
: 原来公公有跟银行负一大笔债,而且没有去还。
: 可是,在婚前,先生完全没有告诉我这件事!
: 结婚前我曾经问过先生家里的状况,
: 他只轻描淡写说公公以前经营失败,我接着问,
: 他则模棱两可地说..那是好久以前的事,反正不会影响到我们。
: 当时我想至少先生人品不错,就相信他吧。谁知道居然会是这样!
: 知道这件事时我正要临盆生二宝,当下我真的崩溃了。
: 不论他是无意或刻意隐瞒,我都觉得自己被骗了。
: 先生的大哥是个问题人物,好吃懒做常爱闯祸,
: 弄到没有人愿意照顾他(公公婆婆都当没这个儿子)。
: 当初即使他家状况不少,但我也愿意接受,并跟先生结婚。
: 可是这件事真的超出我能接纳的极限,我无法原谅他!
: 还记得找对象时,父亲曾跟我说..
: 不指望对方条件要多好,唯一的条件就是..家中不要有负债。
: 现在想起来多讽刺,我不敢告诉父母这件事,怕他们伤心难过。
: 我父母辛苦拉拔我长大,他们尊重我对婚姻的选择
: 我居然还嫁了让她们担心的人..我真的很不孝。
: (我只能找我弟商量,我弟完后也替我着急,
:  最后他跟我说..无论情况如何,我都可以回来这个家。)
: 这段时间我们因为这件事情吵过,先生说到时候他会去放弃继承。
: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也有观念的落差..
: 我们家只是普通家庭但脚踏实地,环境单纯对品德教育很注重,
: 我父亲早年投资失败也是咬牙还钱,很难接受这种逃债的事情。
: 而且,难道这笔债就消失了吗?难道就不会祸延子孙吗?
: 我不信鬼神,但我相信因果。我很怕哪天报应在孩子身上。
: 这半年来反复思量,好几个夜晚无法入眠,
: 总觉得前途茫茫不知该怎么办..
: 先生说他很无辜,但难道我就不无辜吗?
: 对他的爱和信任早已破裂不堪。
: 心中充满对他的怨怼和不甘,
: 我真的不知道这段婚姻还该不该走下去..
若你相信因果
施主,你更不应该离婚啊!
你和先生之间必有一段前世纠葛的因缘。
佛家说善缘要善了
恶缘更要善了
否则下辈子还要续了这生的纠葛喔!
你是在殷实恳切的家庭中长大
受不得一点欺瞒
良心道德不能有一点被挑战
但却能轻易说出离婚二字
实属标准两异之流
我想你先生对父亲的债务
心中早有定见
法律都帮你解套了
可以抛弃继承
你何苦来哉
用因果,祸沿子孙之说来吓自己啊!QQ
莫不是心中没有爱了,或爱在他乡?
本苦无脱身之法,见此一信
心中大喜,良机已到
快快离手
其实,若你是心中有因果之人
更当明白因果不是用来吓自己的。
而是提醒自己心中的尺在哪里。
不要太纠葛了!
你的执著与纠葛,
第一个伤害到的就是你老公,小孩,当然还有你啊!
想清净啊!
作者: isuck (隐藏人物)   2014-12-27 00:15:00
其实你是来备份的吧XD
作者: pinmiao (金色饼干)   2014-12-27 00:43:00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12-27 00:58:00
阿弥陀佛
作者: bedevil   2014-12-27 01:02:00
版主代po是可以删除的吗?(纯好奇)
作者: smart1988 (苍穹)   2014-12-27 01:03:00
#1JEIOdYO第四条规定,代PO后禁止要求删除。
作者: s7781090437 (M)   2014-12-27 01:24:00
阿弥陀佛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4-12-27 02:03:00
善哉。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4-12-27 03:11:00
有时间在那失眠纠葛,不如去看民法亲属篇XDD 补充知识又好眠哦~!
作者: MaskNana (一生错过)   2014-12-27 04:17:00
现在不是限定继承吗?不宣告抛弃也不用父债子还,完全不懂原原po的点
作者: takuren   2014-12-27 09:16:00
感觉真的是找到理由可以离婚太开心就开始凹了
作者: svulvul (咕咕咕)   2014-12-27 10:50:00
我倒是支持她赶快离婚,放过她老公
作者: zicho (123)   2014-12-27 15:49:00
夫妻本是同林鸟,有难没想到真的想各分飞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2-28 03:29:00
抛弃继承就好了 剧场一堆干嘛
作者: houris (闲云铁鹤)   2014-12-28 09:44:00
我很赞同此说法~且因果很难论定~怎么判断是恶性倒闭还是被陷害的~~我大舅子为了帮人不要被骗~自己承担下来五千万以上的债务,一放到现在快二十年了,不是不还,是卡在法律
作者: needy979 (79979)   2014-12-28 10:27:00
感谢你的备份
作者: Bearcouple (熊爱侣)   2014-12-29 05:42:00
推一楼,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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